
滬化安委辦〔2026〕1號
關于索聞特公司“1·8”閃燃事故的情況通報


園區各企業:
2026年1月8日7時45分左右,索聞特環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發生火災。經初步了解,事故發生在該企業裝卸場地,由于裝有正庚烷物料的噸桶底閥泄漏,現場人員對裝有正庚烷物料的噸桶進行倒桶操作,在正庚烷溶劑(甲類易燃液體)倒桶轉移過程中,員工違章操作,在已經釋放噸桶中的正庚烷后才插入靜電導除棒,導致在插入的瞬間靜電引燃正庚烷可燃蒸汽,爆燃起火,事故詳細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這起事故是一起典型的因違章操作導致的火災事故,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是影響極其惡劣,教訓極為深刻。為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生,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一、事故暴露出的主要問題
(一)風險意識能力差,險辨識評估未落實。在發現易燃液體泄漏后,未進行先期的處置,未意識到正庚烷的易燃易爆特性和泄漏存在的安全風險,盲目進行倒桶。
(二)操作規程形同虛設,員工作業肆意而為。在對原裝有正庚烷物料的噸桶進行倒桶轉移過程中,操作人員無視操作規程,憑借“方便主義”,未按照操作流程先進行靜電導除再放料,同時也未注意到液體的流速控制。
(三)應急能力欠缺,現場應急器材不全。在初期起火后,引起泄漏的正庚烷形成地面流淌火時,僅用干粉滅火器進行噴滅,未使用消防沙進行覆蓋滅火。
(四)日常管理薄弱,員工教育培訓不足。操作規程的培訓、日常安全行為的管理、風險意識和風險辨識的培訓等均缺乏系統性的管理和規范化的操作流程培訓。日常管理松散,培訓教育形式化。
(五)現場管理差,隱患排查走過場。長期存在的現場安全隱患排查不力,未能對顯而易見的員工此類不安全行為等安全隱患進行及時糾正,存在隱患排查走過場現象。
二、有關要求
為深刻吸取“1·8”事故教訓,嚴防類似事故發生,切實保障生產安全,自即日起至2月底,部署開展園區安全生產大排查,現就有關工作要求如下:
(一)落實安全生產和消防主體責任。結合事故暴露的問題,各企業應舉一反三,迅速開展冬季裝置設施防靜電的自查自糾工作。企業嚴格按照《防止靜電事故通用要求》GB 12158等規范標準開展自查自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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