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詳情
爆破片的更換周期
不應超過一個預計的時間段,在這個時間段之后,爆破片的性能將不符合規定的要求。一旦確定了更換周期,除非對過去的經驗和所有使用條件有進一步的研究分析,否則,不應超過這一周期進行爆破片的更換。
爆破片投人使用之前應確定其適當的更換周期。這一周期可基于可靠的工作經驗而加以延長或在經驗證明不可靠的場合而加以縮短。
爆破片的出廠文件
(1)制造單位應向使用單位提供完整的有關爆破片安全裝置的組裝 、安裝、使用與維護指南的說明書及質量證明文件。
(2)每批爆破片產品應至少有下列文件:
(1)產品質量證明書 ;(2)產品合格證 ;(3)產品安裝使用說明書。
爆破片的運輸與儲存
(1)爆破片產品應經包裝并檢驗合格后方可運輸。在運輸、搬動中應避免碰撞、沖擊、受潮和污染。
(2)爆破片產品應在原包裝盒(箱)內儲存,正面朝上,保持干燥,防止環境腐蝕。儲存室應保持清潔、通風。
爆破片的包裝
(1)爆破片安全裝置及其附件應包裝完好 ,以防壞或影響其性能。
(2)爆破片產品應配有專用包裝盒(箱),可采用單裝或集裝。
(3)爆破片包裝時,包裝盒(箱)和爆破片均應干燥、潔凈,應避免爆破片竄動和產生影響爆破性能的任何損傷。
爆破片的密封性能試驗
使用單位或被保護承壓設備的設計單位有特殊要求時,應對爆破片安全裝置進行密封性能試驗,密封性能試驗應滿足下列要求:
(1)密封性能的試驗方法、試驗數量以及判定依據應由制造單位和使用單位或被保護承壓設備的設計單位協商確定,并在相應試驗文件中作出規定;
(2)試驗裝置壓力系統中的允許泄漏率應按爆破片安全裝置的使用條件確定。當由使用單位或被保護承壓設備的設計單位確定泄漏率時,泄漏率應不低于有關安全技術規范或標準所規定的允許值。爆破片安全裝置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試驗 。
(1)爆破試驗的溫度測量可以采用玻璃液體溫度計或熱電偶,也可以采用其他測溫儀表,且應在有效檢定周期內;
(2)測溫儀表應避免外界熱傳遞的影響。溫度測量儀表的分辨率不應低于 1.0℃;
(3)測量爆破溫度時,應將裝配好的爆破片裝置浸沒于液體熱(冷)載體中,或者放置于烘箱(或冷箱)、加熱爐中加熱(或冷卻),待溫度穩定后開始升壓直至爆破,此時測得熱(冷)載體的溫度即為爆破溫度;
(4)壓力介質的溫度測量應注意介質各處溫度的均勻性;
(5)爆破試驗應在設計爆破溫度下進行。試驗條件應由制造單位和使用單位或被保護承壓設備的設計單位協商確定,應盡量使其接近爆破片的實際使用條件。當室溫下的試驗結果能夠保證設計爆破溫度下的爆破性能時,則可以在室溫下進行,室溫應控制在15℃~30℃范圍內;
(6)進行高(低)溫下的爆破試驗時,升(降)溫速率應緩慢,達到設計爆破溫度后,應至少保溫10min,使爆破片壁溫度均勻。試驗介質溫度偏差應控制在±10℃范圍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