徹查事故背后的腐敗 推動全方位強化安全生產管理
江蘇響水“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案以案促改工作啟示安全生產管理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關系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始終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實防范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當前我國安全生產形勢呈現總體向好,事故總量、較大事故起數、重特大事故起數實現“三個持續下降”,同時安全與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仍然突出,影響公共安全的因素依然存在,重特大事故時有發生。江蘇響水“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案就是典型的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立足職能職責,徹查事故背后的失職瀆職和腐敗等問題,精準有力追責問責,推動全方位強化安全生產管理,為高質量發展筑牢安全屏障、提供有力支撐。
沒有安全就沒有高質量生產和發展
2019年3月21日,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生態化工園區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因長期違法貯存的硝化廢料持續積熱升溫導致自燃、引發爆炸,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傷,640人住院治療,直接經濟損失19.86億元,這是繼2015年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案后,國內發生的最嚴重的一次爆炸事故,影響非常惡劣,教訓十分慘痛。2名中管干部被給予黨紀政務處分,61名省管及以下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被問責,其中46人被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020年11月30日,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和7個基層人民法院對江蘇響水“3·21”案所涉22起刑事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對7個被告單位和53名被告人依法判處刑罰。
事故發生后,黨中央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刻吸取教訓,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國務院在事故發生后第二天即成立事故調查組,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第一時間組成工作組,了解掌握事故調查進展情況,并專門成立責任追究審查調查組,查明事故原因和責任,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踐行新發展理念有差距。對新舊動能轉換、產業結構調整等不夠重視,對一些規模小、層次低、基礎設施差、安全隱患突出的化工園區,缺少“壯士斷腕”的決心和勇氣,部分地區淘汰落后產能力度不夠大,盲目引進高污染、高風險企業。
二是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不到位。未認真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江蘇省委、省政府2018年度對各地市黨委政府和部門工作綜合考核中,安全生產工作權重為零;5年內更換5位分管安全生產的省級領導,影響了持續深入推進安全生產工作。
三是日常監管執法寬松軟。有關職能部門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統籌協調不夠,日常監管出現“真空”地帶。行政執法不力,存在以罰代管、一罰了之現象。對中介機構缺乏有效監管,對企業與中介機構相互勾連、弄虛作假等問題失察。
四是基層監管執法隊伍素質有待提高。普遍存在政治素養不高、專業能力不足、工作作風不實等問題,吃拿卡要、收受禮品禮金等“微腐敗”比較嚴重。江蘇響水“3·21”案留置的15名對象中,有14人存在涉嫌受賄或違反廉潔紀律問題。
以落實紀檢監察建議為抓手 推動安全生產全方位提升
江蘇響水“3·21”事故是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后全國發生的第一起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也是國家監委成立后第一次獨立開展事故審查調查問責工作。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把推動以案促改工作作為踐行“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發出《關于對江蘇省委、省政府的紀檢監察建議》,要求江蘇把整改落實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并配套制定《關于紀檢監察機關加強安全生產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督促推動責任落實、安全監管和問題整改。江蘇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精神,認真落實紀檢監察建議要求,成立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具體整改措施,細化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抓緊抓實抓細以案促改,努力把事故付出的慘痛代價轉化為抓好安全生產的過硬舉措。
——重塑思想、入腦入心。江蘇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發展和安全重要論述,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擺在首位,全方位擰緊強化安全生產管理“總開關”,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一是開展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教訓。省委、省政府召開省委常委會、省政府黨組專題民主生活會進行檢視反省,召開警示教育大會、舉辦領導干部警示教育研討班,制作警示教育課程專題培訓片,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和企業自覺踐行新發展理念,正確處理發展和安全的關系。二是集中深入學習,統一思想認識。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納入各級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計劃,列入黨校(行政學院)黨政領導干部培訓班教學計劃,推動統一思想行動,增強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和黨中央關于安全生產決策部署的自覺性堅定性。
——落實責任、各負其責。江蘇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明確責任主體,推動責任落地。一是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領導責任。省委常委會建立定期聽取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制度,把安全生產納入領導干部職責清單。省委把“落實新發展理念,抓好安全生產和重點領域風險防范化解工作”作為巡視監督重點,深入查找被巡視黨組織落實安全生產部署方面的責任問題、作風問題。二是落實職能部門監管責任。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印發部門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任務清單,明確監管職責,厘清職責邊界;建立健全省安委會成員單位責任考核、安委會成員單位履職報告等制度,對責任落實不到位的部門發出安全生產警示函。三是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深入企業宣講安全生產理念思路和措施要求,制定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三年行動方案,緊盯關鍵人、關鍵事、關鍵處、關鍵時,切實把企業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抓實整治、治理亂象。加強對整改面上工作和具體問題統籌研究,實施嚴格的專項執法檢查、治理整頓。一是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把“開小灶”與“開大灶”結合起來,推動專項整治行動由點及面、持續深化。2019年11月,部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即“小灶”),聚焦化工、危險化學品等27個重點行業領域,形成“1+27+1”專項整治工作體系(1個總體工作方案、27個專項整治實施方案以及1個危化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2020年4月,按照全國統一部署,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即“大灶”),查漏補缺、未雨綢繆,防止安全事故再次發生。二是開展危化品安全綜合治理。從生產、運輸、存儲等重點環節入手,進行全生命周期安全治理,加強全鏈條管控。對高危工藝生產裝置和罐區庫區重大危險源全覆蓋檢查,建立“一源一清單”、“一企一檔案”。三是開展違規違法“小化工”百日專項整治行動。清理整治違規違法“小化工”1117家,立案查處企業522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07家。省紀委監委同步啟動全省危化品生產企業監管領域官商勾結問題專項整治,深入查處違規違法“小化工”背后存在的官商勾結問題,立案查處問題98件,通報典型案例14批36起,嚴肅查處了鹽城市原副市長李逸浩,鹽城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響水縣委原書記馬俊健等,形成有力震懾。
——舉一反三、建章立制。堅持把制度建設貫穿踐行新發展理念、推動整改工作全過程,完善落實責任體系、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和工作機制。一是強化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一手抓優化存量,推動企業改造提升、轉型升級,淘汰落后產能,加快“僵尸”企業出清;一手抓做強增量,推動重大產業項目建設,打造先進制造業集群,系統性重構現代產業體系。二是完善行業準入標準。嚴把化工行業安全發展“入口”,出臺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方案,對化工園區進行產業、環保、安全評估論證,強化安全監管。
安全生產“開小灶”推動高質量發展取得“大效應”
江蘇省緊扣“兩個不放松”和“務必整出成效”總要求,站在政治全局高度抓整改,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抓好專項整治,安全生產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和進展,用實際行動踐行“兩個維護”。國務院督導組認為,江蘇“開小灶”的成效是顯著的,經濟社會發展尤其是安全生產工作發生新變化、邁上新臺階。
——消除了重大安全隱患。江蘇堅持原有問題隱患和新發現問題隱患一體整改,發現的重大問題隱患整改率為92.5%。截至2020年底,江蘇省整改工作方案所列的16項任務和56條具體措施,有明確完成時間節點的整改任務,均已基本完成;其余需要長期整改的,正在扎實推進。2020年1月至11月,江蘇發生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同比分別下降68.6%、65.4%。
——推動了產業轉型升級。以整治工作為契機,推進產業合理分工、優化布局,促進綠色轉型、高質量發展。一是“重化圍江”痼疾得到有效破解。沿長江干支流1公里范圍內、環境敏感區域、城鎮人口密集區、化工園區外和規模以下化工生產企業大幅壓減,搬遷改造關停有序推進。二是化工園區評估監管得到有效加強。產業定位和主導產業鏈條更加明確,上下游沒有產業關聯、安全環保基礎設施差和管理不到位的化工園區被取消,全省化工園區從53個減少至2019年底的40個。三是化工行業準入和安全門檻得到有效提高。嚴格落實安全、環保、能耗等產業準入標準,新建化工和危險化學品項目全部裝備自動化控制系統,引入一批符合國家戰略要求、市場前景好、技術水平高、安全環保先進、產業帶動力強的重大化工項目,化工行業實現“砸籠換綠”、“騰籠換鳥”、“開籠引鳳”。
——織密了安全生產制度網。認真查找生產安全事故背后的共性問題、深層次問題,把辦案與堵塞制度漏洞、強化監督監管結合,促進建章立制、完善治理。一是安全生產應急體系更加健全完善。督促江蘇省和相關職能部門針對響水“3·21”事故暴露出的問題,完善生產安全法規制度,建立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防范化解重大生產安全風險,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二是政務服務體系更加高效便捷。“互聯網+政務服務”加速推進,安全生產審批事項等實現網上辦理,省級安全生產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標準化工作完整率達到100%,危險化學品安全許可證實現“一網通辦”。三是監管體系更加透明科學。建成若干信息化系統平臺,770家重大危險源企業全部接入危化品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實現上下互聯互通。
——健全了廣泛參與、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通過專項整治、警示教育、宣傳推廣,踐行群眾路線、凝聚各方合力,初步構建起黨政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大格局。省人大常委會召開安全生產重點處理代表建議督辦會,省政協就化工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落實情況開展三級政協聯動專題民主監督,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深入開展專項民主監督,推動發現問題、落實責任。新聞宣傳和曝光監督力度持續加大,在省級主要媒體開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在行動”專版專欄,完善安全生產有獎舉報制度,營造處處抓安全的氛圍。
工作啟示
江蘇響水“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再次暴露出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管業務與管安全脫節、風險排查管控走過場的痼疾。開展此類問題以案促改工作,關鍵是以增強責任意識、強化責任擔當為基礎,以加強日常監督、防控系統風險為重點,以深挖徹查、扎實整改為保障,用層層壓實的責任鏈,構建環環相扣的安全網,實現發展和安全兩促進。
第一,責任問題、腐敗問題、作風問題是危害生產安全的三大“毒瘤”,必須一體查處、嚴肅整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成因比較復雜,如果僅就事故本身進行追責問責,往往會掩蓋事故背后的深層次原因,使官商勾結、權錢交易、不擔當、不作為等違紀違法行為逃脫懲罰,不利于從源頭上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江蘇響水“3·21”事故發生后,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及時介入審查調查,成立責任追究審查調查組,一并進行追責問責和問題調查,并提出整改建議。江蘇省紀委監委啟動危化品生產企業監管領域官商勾結問題專項整治,嚴肅查處與化工企業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等違紀違法案件;堅決防范和深化治理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對一路整改、一路放行、一路出現問題的予以嚴肅處理。通過對責任、腐敗、作風問題一起查、一體改,為保障生產安全營造良好環境。
第二,發展和安全是一體兩翼、車之雙輪,必須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統籌謀劃實施。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根本前提是安全和穩定,必須堅持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江蘇響水“3·21”事故發生后,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檢監察建議把“踐行新發展理念有差距”擺在問題第一條,督促江蘇省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深化產業結構調整,加快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圍繞統籌發展和安全加強政治監督,督促江蘇同時抓好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和安全生產工作;同時,舉一反三、由點及面、未雨綢繆,從一省拓展至全國,從督促問題整改到督促開展重點領域專項整治,推動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
第三,生產安全管理工作基礎在預防、功夫在平時,必須強化職能監管、做實日常監督,提升規范化制度化水平。近年來,一些地方和行業接連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除江蘇響水“3·21”事故以外,還發生了湖南華容縣華容明珠三期工程項目“1·23”事故、河北衡水市翡翠華庭“4·25”重大事故等,暴露出一些地方黨委、政府和職能部門在安全生產方面失察失管、失職失守,紀檢監察機關履行日常監督基本職責不到位不到底等突出問題,說到底還是預防和監督力度不夠。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把督促整改落實作為日常監督重要抓手,采取書面調研、實地督查、綜合評估等方式,推動整改常態化長效化;督促推動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和行業監管部門履行安全生產政治責任,把安全生產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和領導干部職責清單,強化對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全天候監督,把安全問題解決在萌芽之時、成災之前,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第四,安全事故追責問責、審查調查工作是一項綜合性工作,必須立足職能職責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江蘇響水“3·21”事故發生后,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與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全程保持高效溝通,定期會商工作情況,在國務院事故調查組查明事故原因和性質的基礎上開展問責工作;指導地方紀委監委對涉嫌嚴重職務違法、職務犯罪的予以立案審查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制定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責問責審查調查工作有關規定,把“3·21”案中形成的與有關各方協作配合的經驗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堅持下去,有力推動追責問責更加規范、協作配合更加順暢。(鐘紀言)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