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對人名稱:北京盛久園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110114l2747257xq
法定代表人:于x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昌)文執罰〔2023〕第000098號
處罰依據:《北京市文化娛樂場所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規定》第三十三條第(一)項
處罰類別:罰款
處罰決定書主要內容:2023年08月16日21時33分,北京市昌平區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執法人員訾潤蕾(01001221018)、王子龍(01001221021)出示執法證件后,依法對位于北京市昌平區小湯山鎮中心商業街甲1號的北京盛久園文化交流有限公司進行行政執法檢查,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正在營業,有3包客人正在進行歌舞娛樂消費活動。執法人員要求該公司現場負責人出示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及安全生產例會記錄,該公司現場負責人表示無法出示。北京盛久園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北京市文化娛樂場所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規定》第十條的規定,構成了未建立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或者未制定安全生產措施的行為。依據《北京市文化娛樂場所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規定》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的規定,并參照《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現作出行政處罰如下:
罰款人民幣壹萬元。
處罰機關:北京市昌平區文化和旅游局
處罰決定日期:2023-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