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檢查突出“五實”,提升“安全生產月”活動效果
日期:2023-06-21 作者:監察執法五處 字體:【小】【中】【大】訪問次數 :
監察執法五處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緊扣“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主題,立足安全監察職責,強化執法推動作用,在應急檢查中突出“五實”,促進煤礦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更牢、應急能力更強。
一是應急預案查“實效”。結合煤礦重點災害、重大風險、重要崗點、系統布局等,查應急預案編制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處置措施是否具有針對性、評審意見是否整改到位等,對存在“充填管路爆管”重大風險但未編制專項預案的違法行為實施處罰。
二是應急隊伍查“實訓”。對照《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辦法》《山東煤礦兼職救護隊建設與監督檢查辦法(試行)》,檢查應急救援隊伍人員、物資配備等,通過現場召集檢驗值守情況;突出“實訓”要求,檢查應急隊伍開展救援行動演練情況,對比演練記錄、現場圖片、定位系統,督促應急隊伍結合事故類型進行實訓,防止以日常訓練代替應急演練。
三是應急資源查“實物”。攜帶應急預案、應急物資管理臺賬,到應急物資庫、防滅火材料庫、井下避險硐室、自救器補給站等地點,“眼見為實”檢查應急物資是否足量配備、是否定期更新,對未按應急預案落實應急物資的嚴格處罰。
四是應急演練查“實戰”。實地觀摩煤礦企業應急演練,著重檢查應急演練記錄,對應急程序、處置措施不符合要求的責令改正,要求煤礦企業對照預案開展實戰化演練,糾正以“簡單撤人”代替系統性演練的做法。
五是應急處置查“實操”。在井下檢查時,設置水、火、瓦斯等事故場景,現場詢問安監員、班組長、崗位工應急職責、處置要點、避災路線,攜帶備用自救器實操考核從業人員佩戴情況,確保真正掌握應急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