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政發〔2022〕6號
許家湖鎮人民政府開展企業全要素安全評價
推進安全生產分級分類監管的實施方案
根據《臨沂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印發<全市企業開展全要素安全評價 推進安全生產分級分類監管的實施方案>;》(臨應急發〔2022〕2號)、《沂水縣應急管理局關于印發<全縣工礦商貿企業開展全要素安全評價推進安全生產分級分類監管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鎮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全要素安全評價、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企業安全生產診斷為基礎,堅持“關口前移、源頭治理、分級管控、分類監管、動態調整”的原則,匯集生產經營單位基礎數據,細化行業評價標準,建立風險源清單,實行分級分類精準管理,實現監管部門檢查標準“標準化”、生產經營單位風險辨識管控“標準化”。推動安全生產從治標為主向標本兼治、重在治本轉變,從注重隱患排查治理向將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深度融合轉變,不斷完善提升現有“雙體系”及其運行質量,全面提升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切實筑牢安全生產防線。
二、工作任務
(一)保障全要素安全評價、分級分類監管工作高質量開展??h應急局負責組織全縣工礦商貿企業的全要素安全評價,評價資金由縣財政和鄉鎮財政共同保障,縣局統籌資金使用,通過統一招標、競標、詢價等方式聘請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或高水平專家,統一安排部署縣鄉安全監管人員進行監督實施。非煤礦山企業、化工企業、工貿行業規模以上企業和金屬冶煉、涉氨制冷、重點涉爆粉塵等企業的使用資金由縣財政保障,我鎮其他135家工貿企業使用資金我鎮財政保障。
(二)有序開展全要素安全評價。要總結全要素評價工作經驗,梳理、核實轄區工貿企業底數,按照生產經營單位全覆蓋評價的要求,按照行業類型、企業規模等,結合年度專項執法計劃,按照縣局統一安排部署,依照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分段、有序、全面開展評價工作。
(三)實施“一企一檔”安全管理,全面排查企業安全生產風險。要用好全要素安全評價app,督促指導參評企業及時填報、更新企業規模、類型、從業人數、“三類人員”(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崗位信息等基礎數據,形成“一企一檔”;對照《行業企業全要素現場考評表》、《臨沂市工貿行業企業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風險目錄(參考)》逐項排查隱患,同時依據企業固有風險辨識較大風險、重大風險,建立隱患、風險、管控措施“三張清單”。較大風險要由生產經營單位分管負責人負責管控,重大風險要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管控。
(四)開展安全生產風險綜合評定。要依據全要素評價得分情況,按照30%、50%、20%的比例對參評企業分為“好”、“中”“差”三類。依據風險辨識情況,存在重大危險源的企業、存在重大隱患的企業,直判為a類企業;存在重大風險的企業、較大風險的企業分別判定為b類、c類企業(差評企業提類管理,如存在較大風險企業原則上定為c類,但若是差評企業則定為b類企業,以此類推);其他企業定為d類企業。a、b、c、d類企業分別對應“紅、橙、黃、藍”四色。
(五)與“四位一體”深入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相結合。聚焦有色、粉塵涉爆、涉氨制冷企業,結合有限空間、檢維修、外包工程等重點行業和?;O施、地表污水處理設施等重點配套設備設施,對企業進行全面診斷。建立全覆蓋、無遺漏的清單臺賬,加強監督檢查,突出重點工藝、重點環節、重點事項,重點檢查三年行動25項執法檢查重點事項、企業全員培訓、全員責任制、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和運行、標準化建設等重點工作。
(六)與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診斷工作相結合。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加強安全生產診斷工作的實施意見》(魯安發〔2022〕2號)要求,企業要進行自我診斷,高危生產經營單位可聘請有資質和能力的第三方服務機構,至少每半年對本單位重大危險源、重點裝置設施和關鍵環節等高風險單元進行一次全面診斷,結合全要素安全評價,診斷機構在開展服務后,書面告知企業所在鄉鎮,鄉鎮匯總后上報縣局,縣局對其技術服務進行抽查。
(七)強化結果運用,實施差異化精準監管。
一是強化評價結果通報。按照全要素安全評價情況,每半年將“好”“中”“差”結果及安全風險分類情況進行通報。
二是強化隱患整改清零。及時下達執法文書督促企業限期整改隱患,做好隱患閉環管理;對存在重大隱患以及有關規定明令禁止的工藝、設備、設施的企業實行掛牌督辦。要定期調出系統數據庫“人”、“機”、“物”、“環”、“管”要素隱患臺賬,對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情況分析研判。
三是制定“標準化”手冊。要督促指導企業依據《山東省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辦法》,結合《考評表》,針對排查隱患、辨識的風險源,明確責任人員和技術改造、經營管理、培訓教育、安全防護和應急處置等管控措施,制定符合企業實際的“標準化”手冊,指導日常隱患排查和風險管控工作。
四是實施差異化監管執法。要以企業全要素評價結果為基礎,按照“重點盯守紅色、重點監管橙色、一般監管黃色、服務指導藍色”的原則實施分類監管。
a類(紅色)等級:重點盯守。企業存在重大風險或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或安全生產基礎十分薄弱,缺乏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辨識管控能力。對企業實施駐點監管,開展“全覆蓋”執法檢查。
b類(橙色)等級:重點監管。企業存在重大、較大風險或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存在較多問題。對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加密培訓考試頻次。對企業加大監督檢查頻次,開展針對性的執法檢查。
c類(黃色)等級:一般監管。企業存在較大風險或生產工藝簡單、從業人數少,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和風險管控能力有待進一步完善和提高。按照執法計劃對企業進行抽查檢查。
d類(藍色)等級:服務指導。企業不存在較大風險、重大風險或生產工藝簡單、從業人數少,安全生產管理主要以自我管理為主。應加強對企業的安全生產服務指導。
五是開展警示約談和駐點述職。對“差”評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進行警示約談,督促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對安全生產風險為a類的企業,駐點人員每半年要向所屬鄉鎮述職,報告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安全生產動態。
(八)動態更新調整企業分類。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分類實行動態管理,一般采用逐級升降的形式進行調整。根據日常監督執法檢查和“雙隨機”抽查、隱患復查整改情況,結合實際隨時調整企業分類:
1.對監督檢查時發現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企業,風險分類應立即提至“紅色”,待企業隱患整改合格后再予調整。
2.對發生導致人員重傷或死亡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瞞報生產安全事故經查證屬實的(無論事故何時發生)企業,風險分類立即提至“紅色”,直至下次綜合評定再予調整。
3. 隱患逾期不改或者拒不整改的,經多次評價但同類問題重復出現、整改不徹底的企業,風險分類提至“紅色”;重大隱患逾期不改或者拒不整改的,提請當地政府關閉。
4.對通過風險管控有效降低了固有危險引發事故可能性,且連續5年內未發生過致人傷亡的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其風險類別,但“紅色”最低只能調整為“橙色”。
5.根據全要素評價結果,“差”評企業若調整至“中”、“好”評企業的,可對企業分類進行調整。
6.對于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和工藝、設備發生重大變化等情形,應當及時重新評價、分級、分類。
三、時間安排
(一)部署啟動階段(2022年3月)。依據工作實際,制定本轄區工作實施方案,細化任務、措施,明確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或專家。
(二)第一評價階段(2022年3月至6月30日)。第一季度完成涉氨制冷企業評價,第二季度完成粉塵涉爆企業及其他行業企業評價,6月30日前完成負責組織評價企業總數的50%。
(三)半年總結階段(2022年6月)。對半年評價情況進行總結,按照要求對全要素評價情況通報、約談,開展隱患復查并指導企業制定完善“安全檢查”手冊,規范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四)第二評價階段(2022年7月至12月10日)。要于9月30日前完成負責組織評價企業總數的80%,12月10日前完成負責組織評價企業總數的100%。
(五)全年總結階段(2022年12月)。對下半年全要素評價情況通報、約談,開展隱患復查并指導企業制定完善“安全檢查”手冊;總結全年全要素評價工作并對工作成果進行評估。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保障,成立工作專班,將全要素安全評價工作與雙體系建設、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企業安全生產診斷等工作有機結合,形成工作合理,有序推進工作開展。
(二)提高全要素評價質量。嚴格堅持評價標準、加強過程管控,及時研究、溝通、協調解決工作開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要充分考慮規模以下企業安全管理基礎薄弱的實際情況,充分發揮專業服務機構和專家的作用,幫助指導企業開展好隱患排查、風險辨識和管控等工作,確保各項措施落實落地。
(三)加強督導、考核。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發現的非法違法行為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嚴肅處理。
附件:1.安全風險分級分類一覽表
許家湖鎮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號
附件1
| 風險分級 | 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 | |||
| 企業類型 | 存在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的企業、鋼鐵企業、銅冶煉企業、存在重大風險且全要素評價為“差”評的企業 | 存在重大風險企業、存在較大風險且全要素評價為“差”評的企業 | 存在較大風險企業、一般風險且全要素評價為“差”評的企業 | 一般風險企業 |
| 風險分類 | a | b | c | d |
| 對應顏色 | 紅色 | 橙色 | 黃色 | 藍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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