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3日,松江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石湖蕩鎮某液壓件有限公司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時,發現兩名車床操作工佩戴棉紗手套進行操作,且車床處于轉動狀態,執法人員第一時間上前詢問并制止了該行為,經調閱該公司操作規程和《金屬切屑加工安全要求》jb 7741--95,均明確要求作業人員嚴禁佩戴手套操作車床。
針對違反操作規程從事相關作業,依據《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區應急管理局分別對公司作出處罰15000元、對公司總經理計某作出處罰3000元的罰款。
《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的建立是為了加強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該案件中,機床操作工違規佩戴手套作業看似“小隱患”,實則容易發生大問題。
義務條款:《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第三十七條禁止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負責人從事下列行為:
(一)指令或者放任從業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或者安全管理規定從事作業;
(二)超過核定的生產能力、強度進行生產;
(三)隱瞞事故隱患,或者不及時處理已發現的事故隱患;
(四)違反操作規程或者安全管理規定從事作業。
處罰條款:《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第六十八條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負責人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至第四項的規定,從事禁止行為的,由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對生產經營單位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有關負責人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事故警示:2019年11月20日,松江區石湖蕩鎮長塔路上海某某機械設備有限公司內發生1起機械傷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造成該事故的原因情況分析如下:
1.直接原因
車床操作工周某某在主軸未停止運轉的情況下,違規佩戴手套觸摸車床內旋轉的工件,導致手套被工件纏住,人隨之被卷入車床內,頭部被旋轉的卡盤不停撞擊,是這起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
上海某某機械設備有限公司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旋轉)的車床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示,對生產現場管理不嚴,未督促員工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數控車床安全操作規程,未及時消除員工佩戴手套操作數控車床等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是這起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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