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什么要修訂完善《上海市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辦法》?
工傷預防是“預防、補償、康復”三位一體工傷保險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推動工傷預防,加強工傷預防宣傳和培訓,有利于從源頭上降低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率,從根本上保障廣大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減少社會勞動力的損失。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市實際,修訂完善《上海市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辦法》,是為了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工傷預防領域首個五年行動計劃,完成五年行動計劃的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更好地推動本市工傷預防工作,進一步發揮工傷保險積極功能。
2.工傷預防費可以用于哪些支出?
《上海市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辦法》所稱的工傷預防費是指本市工傷保險基金中依法用于開展工傷預防工作的費用。工傷預防費用于以下支出:工傷事故和職業病預防宣傳項目、工傷事故和職業病預防培訓項目。
3.如何確定本市年度工傷預防重點領域?
本市下一年度的工傷預防重點領域在各區提出建議的基礎上,由市工傷預防聯席會議研究確定。
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區財政、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工會以及轄區內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工傷事故傷害、職業病高發的行業、單位、工種、崗位等情況,工作場所工傷發生情況、職業病報告情況和生產安全事故情況進行分析,提出本區域下一年度工傷預防工作領域的建議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通過市工傷預防聯席會議,根據工傷保險、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病防治等工作任務和目標,結合各區提出的工傷預防工作重點,確定本市下一年度工傷預防重點領域,并通過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官方網站告知社會。
4.哪些單位組織可以申報下一年度工傷預防項目?
本市行業協會和大中型企業等單位組織,根據本市下一年度工傷預防重點領域,結合本行業、本單位工傷預防工作的需要,于每年6月底之前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報下一年擬開展的工傷預防項目。
5.申報下一年度工傷預防項目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行業協會和大中型企業申報下一年擬開展的工傷預防項目時,應提交項目的實施方案、費用及測算依據、實施方式和周期、具體績效目標等相關材料。申報的項目實施周期超過一年的,應當列明項目各年度的費用預算和績效目標。
6.具備哪些條件可以優先申報直接實施工傷預防項目?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報直接實施項目的行業協會和大中型企業應當具備自行實施工傷預防項目的條件,并在申報項目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行業協會和大中型企業,可以優先申報直接實施工傷預防項目:
(一)工傷預防項目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
(二)近三年內開展過兩次以上(含兩次)工傷預防項目,且項目評估驗收通過的;
(三)國家和本市有相關規定的。
7.如何確定下一年度的工傷預防項目?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收到申報的工傷預防項目后,應當提交市工傷預防聯席會議討論。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申報項目進行預審。
市工傷預防聯席會議綜合考慮項目的針對性、可行性、方案完整性、費用測算和績效目標設定是否合理等情況,結合本市工傷預防重點領域和工傷保險等工作重點,以及下一年工傷預防費預算編制情況,從申報的項目中擇優遴選,統籌確定下一年度的工傷預防項目,并通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官方網站向社會公開。
工傷預防項目的實施周期一般為1年,最長不超過2年。
8.列入年度預算的工傷預防項目如何實施?
列入年度預算的工傷預防項目,原則上由申報項目的行業協會和大中型企業等單位組織負責組織實施。
直接實施的工傷預防項目,由項目申報單位自行組織實施。
委托第三方機構實施的工傷預防項目,項目申報單位應當參照政府采購法和招投標法規定的程序,選擇具備相應條件的社會、經濟組織以及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工傷預防服務。
工傷預防項目費用低于采購限額標準的,項目申報單位可以從具有政府采購合格供應商資格的機構中,選定第三方機構提供工傷預防服務。
9.提供工傷預防服務的第三方機構應當具備什么條件?
提供工傷預防服務的第三方機構應遵守《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備相應條件,且從事相關宣傳、培訓業務2年以上并具有良好市場信譽;
(2)具備相應的項目實施的專業人員;
(3)有相應的硬件設施和技術手段;
(4)依法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10.工傷預防項目如何簽訂服務合同或者服務協議?
直接實施的工傷預防項目,項目申報單位應當與市社保中心簽訂服務協議。服務協議作為支付項目費用的依據,由項目申報單位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
委托第三方機構實施的工傷預防項目,項目申報單位應與選定的第三方機構簽訂服務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服務合同作為支付項目費用的依據,由項目申報單位報市社保中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
11.如何開展工傷預防項目的評估驗收?
直接實施的工傷預防項目完成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具備相應條件的評估機構,對項目進行評估驗收,形成評估驗收報告。
委托第三方機構實施的工傷預防項目完成后,項目申報單位應當組織具備相應條件的評估機構,對項目進行評估驗收,形成評估驗收報告,分別報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
實施周期超過1年的,有關單位應當在第一年年末對項目開展情況進行評估,形成項目中期評估報告并報備。
12.工傷預防費用如何支付?
市社保中心對于列入年度預算的工傷預防項目,可以根據服務協議或者服務合同的約定,向具體實施工傷預防項目的單位支付項目總價30%-70%的預付款;項目完成且經過評估驗收合格的,根據服務協議或者服務合同、項目評估驗收報告和相關票據憑證等支付項目余款。
工傷預防項目實施情況和工傷預防費用使用情況,按規定通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官方網站向社會公布,接受參保單位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13.面向社會和中小微企業的工傷預防項目如何確定和實施?
面向社會和中小微企業的工傷預防項目由市工傷預防聯席會議討論確定。市社保中心負責組織實施,按規定選定第三方機構。工傷預防項目完成以后,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對項目的實施完成情況進行評估驗收。
14.如何加強對工傷預防項目的監管?
工傷預防項目申報單位應當加強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及時跟進項目實施的進展情況,確保項目按照服務協議或服務合同有效開展。
實施工傷預防項目的第三方機構應當按照服務合同的約定,依法依規開展工傷預防宣傳培訓活動,提供高質量的服務。
評估機構應當及時跟進了解項目實施情況,依法依規開展評估驗收,客觀如實反映工傷預防項目實施情況。
項目申報單位所在地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區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對項目實施過程開展監督檢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社保中心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對項目實施情況開展抽查,監督指導項目按照相關規定以及服務協議或服務合同的約定實施。
15.工傷預防項目產品如何使用保管?
工傷預防項目實施中制作、創作的產品以及相關創意的使用管理參照版權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任何單位和組織、公民不得用其開展牟利活動。
16.工傷預防項目實施資料如何保管?
申報工傷預防項目的行業協會和大中型企業參照社會保險檔案管理的要求,負責工傷預防項目實施資料的整理、管理和保存工作。資料保管期限不少于5年。
17.本市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預防費如何使用?
本市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預防費的使用管理參照本辦法規定執行。
18.大中型企業按什么標準劃分?
企業規模的劃分標準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等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