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安辦〔2021〕17號
省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各地級以上市安委辦、應急管理局,有關單位:
為弘揚先進、樹立典型,激勵全省各級各部門和廣大安全生產工作者繼續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推動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根據《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管理全省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通知》(粵廳字〔2019〕134號),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省應急管理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決定在全省范圍內評選廣東省安全生產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工作部署,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表彰先進、樹立典型、弘揚正氣,激勵全省廣大安全生產工作者主動作為、勇于擔當、銳意進取、奮發有為,進一步增強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自覺性、主動性、創造性,推動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推進我省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廣東在全面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國前列、創造新的輝煌提供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評選范圍
廣東省安全生產工作先進集體:省直有關單位、省有關企業(含省屬重點企業和中央駐粵企業,下同)的內設機構及下屬企事業單位;各地級以上市、縣(市、區)、鎮街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內設機構。
廣東省安全生產工作先進個人:省直有關單位、省有關企業及其下屬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者;各地級以上市、縣(市、區)、鎮街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者。
三、表彰名額
表彰廣東省安全生產工作先進集體40個(各地市共30個,省直有關單位、省有關企業共10個),廣東省安全生產工作先進個人80名(各地市共60名,省直有關單位、省有關企業共20名)。
四、評選條件
(一)廣東省安全生產工作先進集體
1.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主動向黨中央看齊,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嚴格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3.忠實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積極創新工作方法,在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推動安全生產科技創新、強化安全生產管理以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等工作中取得良好業績。
4.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起到典型示范作用,干部職工無違紀違法行為。
5.近3年以來,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保持總體穩定好轉,未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以及性質惡劣、社會影響廣泛的生產安全事故,本單位、本企業未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本單位及干部職工未因安全生產工作不到位等受到黨紀政紀處理或行政處罰。
(二)廣東省安全生產工作先進個人
1.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主動向黨中央看齊,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觀念和紅線意識,對安全生產工作有強烈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3.從事安全生產工作3年以上,為保護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出積極貢獻,在重大自然災害、事故應急救援中表現突出,在本職崗位上取得良好業績,特別是在疫情防控期間勇于擔當、沖鋒在前、成績突出。
4.認真學習,勤于鉆研,勇于創新,業務素質和綜合能力突出,努力破解安全發展難題,在工作中發揮骨干帶頭作用,群眾威信較高。
5.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品德高尚,作風正派,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清正廉潔。3年內未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未發生違紀違法行為。
五、評選程序和要求
(一)評選程序
1.推薦對象由所屬單位(企業)民主推薦,領導班子研究決定,并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基本情況、主要經歷、突出事跡等。
2.各地級以上市安委辦,省直有關單位及省有關企業對推薦對象進行自下而上逐級審核。對推薦的企業和企業負責人,要征求生態環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稅務、市場監管等有關主管部門意見;推薦的先進個人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征求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等部門意見,并在本市、本部門(企業)范圍公示5個工作日。
3.省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推薦對象并以適當形式在全省范圍公示5個工作日。
(二)評選要求
1.堅持面向基層和工作一線。評選對象要向基層單位、企業和長期在安全生產一線工作的人員傾斜。原則上不評選副廳級或者相當于副廳級以上單位或干部,縣級以上黨委或政府。先進集體方面,縣級及以下基層單位占比不少于30%,企業占比不少于30%;先進個人方面,縣處級干部原則上不超過20%,企業人員不少于30%。
2.嚴格評選紀律。參加評選的集體和個人應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或者采取不正當手段獲得榮譽稱號的集體或者個人,撤銷其所獲榮譽稱號,5年內不得參與該獎項的評選,并視情況通報組織人事、紀檢監察等相關部門。
3.材料報送。各地、各部門要精心組織,認真做好評選推薦工作,并于2021年3月12日前將推薦材料按要求簽署意見并蓋章后報送省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逾期未報視為不參與此次評選表彰。材料包括《推薦對象匯總表》(附件2)《廣東省安全生產工作先進集體推薦審批表》(附件3)《廣東省安全生產工作先進個人推薦審批表》(附件4)《機關事業單位征求意見表》(附件5)《機關事業單位干部征求意見表》(附件6),以及先進集體、先進個人事跡材料。有關材料用a4紙打印一式2份并附電子光盤,先進個人需附1張2寸免冠彩色照。
各地級以上市安委辦推薦先進集體不超過3個,先進工作者不超過5名(推薦名單應根據表現、業績和貢獻大小作排序)。省直有關部門及省有關企業推薦先進集體1個,先進工作者1名。
六、表彰和獎勵形式
以省安全生產委員會名義進行表彰,先進集體授予“廣東省安全生產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頒發證書和獎牌;先進個人授予“廣東省安全生產工作先進個人”榮譽稱號,頒發證書和獎章。
七、組織領導
省安委辦、省應急管理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成立安全生產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1),負責本次評選表彰工作的組織領導和評審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評選表彰各項具體工作,辦公室設在省應急管理廳機關黨委。請各地級以上市安委辦于2021年2月8日前將本地區推薦評選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報送省評選表彰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應急管理廳聯系人:黃楚洪,聯系電話:020-83135465,郵箱:ajj_jgdb@gd.gov.cn;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系人:程玉乾,聯系電話:83134955)
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1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