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權力事項
依 據
工作職責
與相關部門的職責邊界
不履職或履職不到位責任情形
1
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單位許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對轄區內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的單位實施許可制度。
自用氣體的非經營性充裝行為,由充裝單位所屬行業的主管部門進行監督管理。
不履行規定的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2
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認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2.《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對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資格認定。
不履行規定的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3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
1.《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2.《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對特種設備使用進行登記。
不履行規定的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4
對違反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有關規定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
對違反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有關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不履行規定的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5
對違反特種設備有關規定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對生產經營單位違反特種設備有關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不履行規定的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6
對違反認證活動有關規定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
對有關主體違反認證活動有關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不履行規定的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7
對違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有關規定的處罰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
對有關主體違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不履行規定的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8
對違反產品質量有關規定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對有關主體違反產品質量有關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不履行規定的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9
對涉嫌違反法律法規要求的特種設備實施的查封、扣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對涉嫌違反法律法規要求的特種設備實施的查封、扣押。
不履行規定的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10
查封、扣押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或者有其他嚴重質量問題的產品,以及直接用于生產、銷售該項產品的原輔材料、包裝物、生產工具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查封、扣押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或者有其他嚴重質量問題的產品,以及直接用于生產、銷售該項產品的原輔材料、包裝物、生產工具。
不履行規定的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11
對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含氣瓶充裝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考試機構實施的監督檢查
1.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2.《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3.《廣東省特種設備安全條例》
對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含氣瓶充裝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考試機構實施的監督檢查。
特種設備實行目錄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機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安裝、使用的監督管理,由有關部門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實施;非公共場所安裝且僅供單一家庭使用的電梯不屬安全監察范圍;其他有關部門按規定做好瓶裝氣體的運輸、經營、使用環節的安全監督管理;市政燃氣管網中的公用管道,由燃氣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監督管理。
在監督檢查中不履行規定的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12
對生產、銷售中列入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產品的檢查
1.《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
對生產、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列入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產品的檢查。
不履行規定的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13
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的監督管理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
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的監督管理。
在監督檢查中不履行規定的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14
對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
對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
在監督管理中不履行規定的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15
對缺陷產品召回工作的監督管理
1.《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3.《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
對缺陷產品召回工作的監督管理。
在監督管理中不履行規定的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16
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商品交易市場的安全檢查,督促市場主辦單位依法加強安全管理。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汕頭市黨政部門及中央、省直駐汕有關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汕機編發〔2017〕77號)
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商品交易市場的安全檢查,督促市場主辦單位依法加強安全管理。
不履行規定的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17
依法對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等產品質量實施監督,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違法采購危險化學品的行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3.《汕頭市黨政部門及中央、省直駐汕有關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汕機編發〔2017〕77號)
依法對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等產品質量實施監督,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違法采購危險化學品的行為。
不履行規定的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18
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對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汕頭市黨政部門及中央、省直駐汕有關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汕機編發〔2017〕77號)
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對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行業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
不履行規定的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19
配合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推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配合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推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不履行規定的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20
組織或參與特種設備生產安全事故的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依法參與有關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3、《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
4.《汕頭市黨政部門及中央、省直駐汕有關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汕機編發〔2017〕77號)
組織或參與特種設備生產安全事故的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依法參與有關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不履行規定的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