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西雙版納州“十四五”安全生產規劃》重點任務和重點工程順利實施,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圍繞西雙版納州“一城兩區”定位目標,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為主線,以落實責任為核心抓手,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科技創新為重要支撐,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著力化解存量風險、防范增量風險,解決重點行業領域瓶頸性、根源性、本質性安全問題,提升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監管執法、應急指揮、應急救援、科技支撐和社會共治能力,深入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西雙版納,為推動世界旅游名城、沿邊開放示范區、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建設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服務國家“一帶一路”建設和云南“輻射中心”建設全局,筑牢祖國西南安全穩定屏障。
二、規劃目標
到2025年,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重大進展,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基本建立,安全生產基層基礎保障能力明顯增強,安全生產形勢趨穩向好,生產安全事故總量保持下降態勢,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建筑施工、消防、交通運輸等行業領域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到2035年,與全國、全省同步基本實現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防范和遏制較大以上事故能力明顯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質全面提升,安全生產形勢實現根本性好轉,為建設世界旅游名城、沿邊開放示范區、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提供堅實穩固的安全保障。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嚴格落實黨政領導責任。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納入各級黨委學習的重要內容,樹牢安全發展理念。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制定《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領導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分工》,推動落實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工作任務清單。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安全生產履職和“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報告制度,加大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力度,完善安全生產警示、督辦、約談等制度。(州應急管理局牽頭,州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充分發揮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的統籌協調作用,壓實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健全運行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消防執法跨部門協作機制。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依法依規編制完善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權力和責任清單,厘清安全生產職責邊界。推行“失職追責、盡職免責”機制,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問責制。進一步理順農業農村、危險廢物、油氣輸送管道、綜合管廊、新型燃料、餐飲場所、特種設備目錄范圍外的其他危險設備、危險化學品車輛經停、未納入施工許可管理的建筑施工等行業領域安全監管職責,消除監管盲區漏洞。建立新產業、新業態監管職責動態調整機制和聯合執法機制,填補行業領域安全監管職責空白。(州應急管理局牽頭,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和負有行業管理職責的州級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嚴格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法定責任。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完善從主要負責人到一線從業人員各崗位的責任事項、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實現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全員全崗位全覆蓋、安全生產責任全過程可追溯。督促企業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按要求配足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管理,持續提升企業安全管理專業化、規范化水平。深入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引導企業將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與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有機結合。嚴格落實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和風險主動報告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確保足額提取和投入使用。督促企業健全完善并嚴格執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強從業人員專項安全生產理論教學與實踐技能培訓和經常性教育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崗位安全生產、應急處置的基本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完善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承諾公告、舉報獎勵、教育培訓等制度。推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落實,切實發揮保險機構和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參與風險評估管控和事故預防作用。實施工傷預防行動計劃,充分發揮工傷保險基金的事故預防作用。推進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企業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機制。(州應急管理局牽頭,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和負有行業管理職責的州級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嚴格安全目標責任考核。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推行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合并考核,實行過程考核與結果考核相結合。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巡查工作制度,加強對下級黨委和政府的安全生產巡查,將巡查結果作為地區黨委和政府領導班子及有關領導干部考核、獎懲、使用的重要參考;建立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述職評議制度,強化各級安委會對各地各部門安全生產職責落實情況的監督;完善安全生產績效與履職評定、職務晉升、獎勵懲處掛鉤制度;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和約談、問責制度;建立事故暴露問題整改督辦制度,加強對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的跟蹤評估。(州應急管理局牽頭,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和負有行業管理職責的州級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健全安全監管執法體系
嚴格執行安全法規標準。嚴格貫徹落實《云南省安全生產條例》及《云南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云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辦法》《云南省應急救援隊伍管理辦法》《云南省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實施管理辦法》《云南省尾礦庫閉庫銷號管理辦法(試行)》等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嚴格執行氫能、頁巖氣等綠色能源產業和綠色鋁、綠色硅等綠色制造業安全生產地方性標準,執行城市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綜合交通樞紐、隧道橋梁、管線管廊、道路交通、軌道交通、加油(氣)站、燃氣工程、排水防澇、垃圾填埋場、渣土受納場、電力設施及電梯、大型游樂設施等國家、省級技術標準。開展安全生產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專項審查,增強安全生產法治建設的系統性、可操作性。加強對安全生產執法檢查、事故查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典型執法案例等結果的運用。(州應急管理局牽頭,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市場監管局、州交通運輸局、州能源局、州司法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健全監管執法體系。繼續深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根據國家、省級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整合州、縣(市)兩級應急管理部門有關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工貿等行業領域安全監管,以及地質災害、水旱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有關應急搶險和災害救助、防震減災等方面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職能,組建州、縣(市)兩級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健全州、縣(市)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厘清不同層級執法管轄權限,明確監管執法職責、執法范圍和執法重點,實施分類分級執法。推動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設立安全監管內設機構。指導和規范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農場社區管委會以及各類功能區管理機構明確安全監管機構,配備專兼職監管人員。統籌配置執法資源,將執法力量向基層和一線傾斜。采取派駐執法、跨區域執法或委托執法等方式,加強鄉鎮(街道、農場)和各類功能區安全監管執法工作。優化安全監管力量配置,進一步推進安全監管網格化管理,推動安全監管服務向農村地區延伸。(州應急管理局、州委編辦牽頭,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和負有行業管理職責的州級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嚴格應急管理綜合執法人員準入門檻,堅持凡進必考,嚴格實施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建立執法人員入職培訓、定期輪訓和考核制度,強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相關標準、監管執法業務的學習培訓,提升基層執法人員執法水平和履職能力。建立完善全州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機構)監管執法保障機制,加強執法裝備配備,強化執法人員職業保障,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完善和落實工資待遇、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障機制。建立執法人員交流培養、考核獎懲制度和容錯糾錯機制。(州應急管理局牽頭,州委編辦、州財政局、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和負有行業管理職責的州級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規范監管執法行為。實行執法事項清單制度。將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金屬冶煉、涉爆粉塵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風險等級較高的企業納入年度執法計劃,其他企業實行“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抽查。實行“執法告知、現場檢查、交流反饋”“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崗位操作員工全過程在場”和“執法+專家”的“三位一體”執法工作模式。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大力推進“互聯網+執法”系統應用,實現執法計劃、執法檢查、統計分析的實時管理。建立應急管理部門內設機構與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協調聯動機制、跨領域跨部門綜合行政執法與應急管理部門協調聯動機制,推動聯合執法、區域執法、交叉執法。在法定權限內細化行政處罰等級,合理確定自由裁量幅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案情通報、信息共享等工作機制。(州應急管理局牽頭,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和負有行業管理職責的州級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升安全風險防控水平
強化規劃統籌引領。將安全生產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在國土空間規劃建設管理中充分考慮安全因素,推動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風險的城市空間格局、產業結構和生產生活方式布局。強化與市政設施配套的安全設施建設,推動將公共安全設施、消防訓練、安全科普教育基地等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嚴格各類功能區選址及產業鏈選擇,落實區域安全規劃和風險評估安全要求。加強重要基礎設施、高危生產與儲存設施等選址和建設運營的自然災害風險評估,防范自然災害及其次生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制定重大政策、實施重大工程、舉辦重大活動時,開展安全風險專項評估,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州應急管理局牽頭,州發展改革委、州自然資源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消防救援支隊、州科技局、州商務局等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嚴格安全生產準入。進一步完善西雙版納州化工、醫藥行業和危險化學品等建設項目準入條件及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嚴格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加強對建設單位安全設施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的監督核查。將安全生產作為高危項目審批的前置條件,實施高危項目聯合審批制度,加強項目立項、規劃設計安全風險評估,從嚴實施涉及“三重一高”安全許可及監管。嚴格執行強制性工藝技術裝備材料安全標準,加快淘汰退出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企業落后產能,防范產業升級過程中的系統風險。實施高危行業領域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等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提升行動,嚴格執行生產安全事故重大責任人員職業和行業禁入制度。(州發展改革委、州應急管理局牽頭,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資源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公安局、州交通運輸局、州市場監管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深化雙重預防體系建設。逐步構建崗位、企業、行業有機結合,州、縣協同推進,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常態化的雙重預防控制體系,建立完善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全面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安全風險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一是強化安全風險防控。建立完善各行業領域企業安全風險評估制度,督促企業開展安全風險辨識和評估,實行安全風險分級分類管理,動態調整風險等級與管控措施,確保安全風險可控。加快重點行業領域企業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與接入,實施重大安全風險全生命周期管理。開展城市安全風險評估,健全城市建設與運行安全風險管控責任體系和重大安全風險聯防聯控機制。鼓勵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建設,推動信息化、智能化、數字化、網格化技術與安全生產風險防控深度融合。二是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重大隱患治理情況向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和企業職代會“雙報告”制度。督促企業建立隱患自查自改評價制度,定期分析、評估隱患治理效果,不斷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嚴格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健全重大隱患排查、整治、銷號、懲處工作機制。加強隱患排查治理“一張網”信息化管理系統建設與應用,做到隱患自查自改自報的閉環管理,實現隱患動態分析、全過程記錄管理和評價。完善安全生產隱患舉報獎勵制度,進一步加強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和企業內部監督,督促企業嚴守承諾、依法運營。(州應急管理局牽頭,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和負有行業管理職責的州級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
危險化學品。一是嚴格安全生產準入。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項目準入條件及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嚴格控制涉及光氣等有毒氣體、硝酸銨等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建設項目,嚴禁已淘汰的落后產能異地落戶、辦廠入園。二是推進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改造。全面排查管控危險化學品生產存儲企業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實施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行政辦公區、后勤保障區、集中控制區和生產作業區實行“四區分離”改造,實施智能二道門管理系統。三是提升危險化學品企業自動化控制水平。推進危險化學品“兩重點一重大”企業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緊急切斷裝置、自動化控制系統、安全儀表系統等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改造升級。推動涉及合成氨、電解(氯堿)、硝化、氯化、氟化、過氧化等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裝置的上下游配套裝置自動化控制及安全儀表系統。五是強化危化品使用管理與危險廢物全鏈條監管。加強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企業及醫院、學校、科研機構等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管理。強化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安全監管,建立形成覆蓋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運輸、利用處置等全過程的監管體系。加強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停車場安全管理,強化托運、承運、裝卸、車輛運行等危險貨物運輸全鏈條安全監管。六是加強油氣管道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全面推行油氣輸送管道完整性管理,強化人員密集型高后果區、地質災害隱患點等管道風險管控。持續推進老舊管道更新改造和管道環焊縫缺陷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加快完善油氣輸送管道地理信息系統。(州應急管理局牽頭,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教育體育局、州科技局、州交通運輸局、州發展改革委,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煙花爆竹。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治理,嚴格執行“兩關閉三嚴禁”,嚴肅查處超量存放、存放過期產品、流向系統使用不規范等違法違規行為。科學合理布設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實行總量控制。按照省級部署逐步將煙花爆竹企業接入安全生產監測預警系統。強化煙花爆竹產品流向登記管理,加強煙花爆竹全過程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強化流通過程監督管控。(截止2020年底,全州共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6家,煙花爆竹零售企業230家。)(州應急管理局牽頭,州公安局、州市場監管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非煤礦山。一是嚴格安全生產準入。嚴格執行非煤礦山延續和新設標準條件,實行尾礦庫總量控制,數量原則上只減不增。嚴格控制新建獨立選礦廠尾礦庫,嚴禁新建“頭頂庫”、總壩高超過200米的尾礦庫,嚴禁在距離瀾滄江干流岸線3公里、重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改、擴)建尾礦庫。嚴格非煤礦山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安全生產許可管理,加強對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的監督核查。二是強化整頓關閉、綜合治理。加大非煤礦山整頓關閉力度。開展尾礦庫“頭頂庫”綜合治理,對安全水平沒有保障的“頭頂庫”采用閉庫銷號或升級改造、尾礦綜合利用等方式進行治理。開展采空區普查治理工作。三是強化監測預警與風險防控。推進非煤礦山信息化建設,生產地下礦山完善人員定位系統、監測監控系統和通信聯絡系統,在用和停用尾礦庫建成在線監測系統,實施非煤礦山“電子封條”信息化管理系統建設工程。(州應急管理局、州自然資源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消防。一是開展城鄉消防安全評估。針對傳統村落、民族村寨、城中村、古鎮、大型商業綜合體開展消防安全評估,以評促改,提升火災防控能力。二是開展消防安全綜合監管。針對高層建筑、地下軌道交通、大型商業綜合體、石油化工企業和“三合一、多合一”場所、“四名一文一傳”、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區)等高風險對象,電氣消防安全、電動自行車等領域突出問題,以及易燃可燃彩鋼板房、物流倉儲和電化學儲能電站、半山酒店、電子商務等新能源新業態存在的消防安全風險,逐步整治和消除靜態火災隱患,全面落實差異化風險管控措施。三是補齊消防基礎設施短板。持續開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推動單位和新建住宅小區實行消防車通道標識化管理,對老舊小區實行“一區一策”綜合治理。推進農村地區消防水源、市政消火栓、消防車通道、消防安全組織等基礎設施建設和電氣線路、爐灶等用火用電安全改造,配置適宜農村地區使用的消防車輛和器材裝備。四是深化重點單位消防標準化管理。以學校及幼兒園、養老服務機構、文化娛樂場所、星級賓館飯店、商場市場、旅游景區、醫療衛生機構、宗教活動場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館等單位為重點,分類建立完善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管理標準,實施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和標準化管理達標創建。五是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建設西雙版納消防火災防控數據庫,建設消防物聯網監控平臺,將消防監督管理模塊融入基層綜治、社區治理、網格化管理、物業管理等信息化平臺,實現消防態勢預警、風險提醒、隱患推送、流程引導、線上監管等服務。(州消防救援支隊牽頭,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應急管理局、州公安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教育體育局、州民政局、州衛生健康委、州市場監管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道路運輸。一是加強道路安全防護與隱患治理。完善公路網結構功能,強化安全設施配置。打造高質量發展的“四好農村路”,推動農村公路“三同時”制度落實。持續加大基礎設施安全防護投入,實施國省干線公路、鄉村公路急彎陡坡、臨水臨崖重點危險路段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實施公路危橋改造,提升公路橋梁安全防護和連續長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建立高速公路安全隱患動態排查治理機制,加大道路、橋梁、隧道、碼頭、渡口等安全運行檢測與智能預警系統建設力度,加強安全防護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更換和日常養護工作。深化農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燈萬帶”示范工程,推進實施干線公路災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農村“馬路市場”。二是嚴格客車、貨車、危險廢物運輸車輛及駕駛員安全準入。加強客貨運駕駛人培訓考試監管,建立客貨運駕駛人從業信息、交通違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機制。嚴格執行長途客運車輛、旅游客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等運營車輛安全技術準入標準,提高安全性能。嚴格執行強制報廢標準,督促客運企業及時報廢、淘汰老舊客車。三是加強各類車輛運營監管。加強交通運輸新業態管理服務,加大對新能源公交車、新能源出租車運營安全性的監督管理力度。加強長途客運班車、省際包車、旅游客運車、危險貨物運輸和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安全監管,強化貨車、掛車改裝監管,嚴厲打擊“百噸王”“大噸小標”及倒賣合格證等違法違規行為。持續推進“兩客一危”和重載貨車北斗衛星導航系統安裝。建立健全農村客運班車通行條件聯合審核機制,推動農村客運車輛安裝使用衛星定位裝置和視頻監控裝置,嚴厲查處農用車、貨車載人等非法違法行為。(州交通運輸局、州公安局牽頭,州農業農村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交通運輸(民航、鐵路、郵政、公路建設、水上交通)。一是開展民航安全整治。強化可控飛行撞地、跑道安全、空中相撞、鳥擊防范、危險品運輸等重點風險防范程序和管控措施。加強燃放煙花禮炮、焚燒秸稈垃圾、無人機黑飛、放飛孔明燈和氣球、建筑及施工機械超高和鳥害防治等治理工作。二是深化鐵路沿線安全整治。全面劃定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開展非法托運、違規承運危險貨物、危險貨物儲存場所專項整治。三是開展水上涉客運輸安全整治。加強“四類重點船舶”、瀾滄江和重點庫湖區安全監管,嚴厲打擊渡船超航線、超乘客定額、超核定載重線、超核定抗風等級冒險航行。開展鄉鎮自用船舶的檢丈、登記工作,依法制止非法設渡、客貨運輸等違法行為。以港口客運為重點,強化港口安全管理,加快推進巡航救助一體化船艇和海事監管、船舶應急設備庫建設,加大對監管救援裝備、視頻監控系統、應急通信系統、基礎配套設備建設。完善老舊船舶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船檢技術標準和強制報廢標準,加快推動老舊船舶更新換代、技術改造。完善船舶安裝防碰撞等技術裝備,提高船舶裝備主動安全防御能力。四是開展公鐵水并行地段安全整治。強化并行交匯地段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和管理。五是開展郵政寄遞安全整治。完善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三位一體”防控模式,加強收寄驗視標識、安全檢查標識規范管理。(州交通運輸局、州公安局、西雙版納機場、中國鐵路昆明局普洱車務段、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郵政管理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城市建設(建筑領域、城市燃氣)。一是強化房屋建筑安全監管與專項整治。開展建成區內所有房屋建筑專項清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房屋建筑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和安全隱患。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治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突出抓好城中村、城鄉接合部、集貿市場、學校和醫院周邊、交通道路兩側、旅游景區、碼頭、車站、地質災害隱患點等重點部位的房屋建筑排查,全面查清房屋建筑在主體結構、燃氣、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全面分類整治,逐戶逐棟排查,“一棟一策”整改。嚴厲打擊隨意加層、違法改擴建、擅自改變功能結構布局等危及建筑安全的違法行為。二是強化建筑施工安全監管與專項整治。實施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整治,全面落實工程建設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筑起重機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專項治理,依法打擊建筑施工非法違法行為。嚴格實施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論證制度。依法查處各類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行為和施工企業違法轉包分包、違規掛靠、無證上崗等行為。加強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強化農村住房安全監管。強化大型養殖場基礎設施建設和中小型養殖場拆除、擴建施工過程風險防控。三是強化城市基礎設施監測預警與風險防控。將城市安全發展落實到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打造“韌性城市”。開展城市地下空間和市政基礎設施普查,推動城市地下基礎設施信息及監測預警管理平臺建設,逐步對超過設計使用年限、材質落后的老舊地下市政基礎設施進行更新改造。推進道路橋梁、排水、燃氣、管廊等市政基礎設施智能化終端感知設備建設,建立渣土受納場常態監測機制。四是強化城市更新區域、交通區域、人員集聚區域等的安全管控。加強城市棚戶區、城中村和危房改造過程中的安全監管。推動智能電網建設,提高電力系統極端情況高峰保電能力和大比例可再生能源消納能力。進一步完善步行道、自行車道和行人過街安全設施和城市公共汽車駕駛區域安全防護隔離設施設置。對重點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風險較高的大型群眾性集聚地點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建立大客流監測預警和應急管控處置機制。五是強化城鎮燃氣管網安全監管。強化城鎮燃氣源頭管控,科學規劃城鎮燃氣管網,嚴格審批城鎮燃氣管網建設項目。加強城鎮燃氣管線的巡查維護,嚴查在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爆破、取土作業、動用明火、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建設占壓地下燃氣管線的建筑物及構筑物等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六是大力推動城市安全發展。開展各縣(市)城市安全現狀調查與風險評估,建立風險評估標準體系和成果體系,編制城市安全發展白皮書,積極推動景洪市創建國家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市場監管局、州農業農村局、州公安局、州發展改革委、州消防救援支隊、州應急管理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電力。開展電力建設施工安全整治,嚴厲打擊施工企業、施工現場、施工項目分包人員的違法違規、不規范行為。開展電力生產作業安全整治,強化風險管控與事故防范措施。開展電力系統運行安全整治,強化電網安全風險管控、涉網企業安全管理和電力設備安全管理。(西雙版納供電局、云南農墾電力有限責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危險廢物。強化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建立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部門協作、聯合執法、重大案件區域會商督辦機制,形成覆蓋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運輸、利用、處置等全過程的監管體系。制定完善危險廢物重點監管單位清單,建立規范化的危險廢物清單臺賬,嚴格分類分區貯存,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對屬性不明的固體廢物進行鑒別,嚴格落實儲存安全防護措施。加強危險廢物監管能力與應急處置技術支撐能力建設。(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生態環境局、州應急管理局、州公安局、州交通運輸局、州衛生健康委、州住房城鄉建設局、西雙版納海關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文化旅游。加強文保單位、傳統村落、博物館、歷史名鎮、文物古建筑等場所消防設施和用火用電管理。把重點文保單位和傳統村落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納入鄉村振興工作范疇,一并實施水改、電改、路改、技改工程。強化景區高風險項目安全監管,進一步做好客運索道、觀光車、大型游樂設施設備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強旅游客運車輛監管,嚴厲打擊旅游客運車輛脫離動態監控運行、非法營運等違法經營行為。(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消防救援支隊、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市場監管局、州交通運輸局、州應急管理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特種設備。完善特種設備安全責任體系,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和使用單位主體責任。全面推進特種設備專項行動,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專項整治,落實重大隱患閉環管理制度,建立“隱患自查自改自治、風險自查自辨自控”的風險防控體系,開展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專項整治,加強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加大特種設備“打非治違”力度。有效筑牢特種設備安全基礎,面向企業、公眾,開展特種設備教育、培訓、宣傳活動。(州市場監管局牽頭,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工業領域和(產業)園區。一是嚴格安全準入。規范園區規劃布局,明確園區項目準入條件,明確“禁限控”目錄,嚴格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嚴防高風險項目轉移,嚴禁承接其他地區關閉退出的落后產能。二是強化風險防控與安全監管。完善工業(產業)園區等功能區監管體制機制。健全完善工業領域安全監管基礎臺賬,核實工業領域企業底數,逐步實施“互聯網+安全監管”。建立以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的安全預防控制體系,開展園區整體性安全風險評估,有序推進園區封閉化管理。三是強化安全設施配套和管理。完善水、電、氣、風、污水處理、公用管廊、道路交通、應急救援設施、消防設施、消防車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設施。綜合園區內公共設施、上下游產業鏈、應急救援等各環節,實施一體化管理。四是加強港口碼頭安全管理。嚴格限定港口碼頭等功能區危險貨物周轉總量,加強口岸管理、海關、海事等部門的監管協作和信息通報,綜合保障外貿進出口危險貨物的安全運行。(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發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商務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工貿。持續推進工貿行業重點領域、重大風險源點、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和重點企業“三級巡查四級預警”,并逐步覆蓋到建材、輕工、粉塵涉爆、有限空間等行業領域。應用安全風險源“碼上查”信息系統,著力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重點工貿企業安全風險源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監控,督促重點工貿企業健全完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強化工貿企業安全隱患整治,推進金屬冶煉、有限空間、粉塵涉爆、涉氨制冷等重點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督促企業持續改善和提升安全生產條件。(州應急管理局牽頭,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市場監管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農林牧漁業。深入開展“平安農機”創建活動,依法依規辦理農機注冊登記和農機安全技術檢驗,嚴厲查處變型拖拉機假牌、套牌、無牌、逾期脫檢、拼裝、改裝和變型拖拉機駕駛人無證駕駛、酒后駕駛、超速、超載、違法載人等違法行為。嚴格落實農村沼氣設施屬地安全管理責任,規范沼氣設施安全管理。持續開展農業行業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畜禽糞污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加強國有林場、國有林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安全風險防控。嚴格落實漁船初次檢驗、營運檢驗和船用產品檢驗制度,推進漁船標準化改造工作。(州農業農村局、州應急管理局、州林草局、州交通運輸局、州公安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升應急救援處置效能
加強救援力量建設。細化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應急管理、救援能力建設和應急指揮協調工作職責;面向州內典型事故特點與應急救援任務需要,加快推進水域搜救、道路交通事故、高層建筑火災撲救、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隧道等典型事故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強化救援隊伍理論研習、培訓演練、實戰實訓與交流學習,配齊配強各類搶險救援裝備,提升特種事故救援攻堅能力;鼓勵組建社會應急救援隊伍;督促規模以上高危行業領域企業建設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鼓勵其他企業建立專兼職救援隊伍或與鄰近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實現應急響應到現場救援的快速銜接;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和應急救援專家庫,健全專家會商、分析研判、指導救援工作制度;組建跨境救援隊伍,開展跨境救援聯合應急救援演練,進一步建立常態化合作交流機制、暢通合作渠道、完善合作流程、提升協同處置能力。(州應急管理局牽頭,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和負有行業管理職責的州級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完善應急響應機制。修訂完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加大對企業應急預案監督管理力度,督促企業建立應急準備能力評估、應急預案修訂及備案制度,強化政府預案與部門預案、企業預案及基層預案有效銜接。加強部門協作、政企聯合、社企聯動的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完善事故通報、應急響應、指揮協調、力量協同、資源保障等應急聯動機制,提升應急聯合處置效能。嚴格落實各級各部門(單位)應急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完善信息接處、應急響應、應急處置協同聯動工作機制。推動規模以上高危行業領域企業定期開展企業應急處置能力評估測試,建立內部監測預警、態勢研判及與周邊單位、有關部門的信息通報、資源互助機制。(州應急管理局牽頭,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和負有行業管理職責的州級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提升應急處置能力。依托西雙版納面向南亞、東南亞應急救援中心和應急指揮中心建設,運用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推進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一張圖”構建與運用,實現對應急預案、應急物資、應急救援隊伍、應急避難場所等應急資源以及危化品企業、非煤礦山、工貿企業、重要場所單位等重點對象信息的匯聚整合和可視化展現,為應急指揮救援提供基礎數據支撐,提升應急指揮決策、救援力量和物資調用的科學化、數字化、精細化水平。加快“智慧消防”建設,推進智能接處警和指揮系統升級改造,實現智能識別事故信息、“一圖”展現救援資源、智能生成調度方案、智能感知救援狀態和智能輔助指揮決策。(州應急管理局牽頭,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和負有行業管理職責的州級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夯實應急保障基礎。依托州-縣-鄉三級物資儲備庫(點)、消防救援隊伍戰勤保障消防站應急物資儲備庫、瀾滄江水域版納段水上應急救援物資倉庫等各行業各類物資儲備庫(點),確保應急物資儲備到位。完善政府儲備與企業商業儲備、社會責任儲備相銜接,實物儲備與產能儲備相結合的物資儲備模式,加強關鍵領域、關鍵環節的應急物資生產能力儲備。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多部門聯動救援長效機制,科學規劃建設救援服務站點。完善應急救援社會化有償服務、應急物資裝備補償、應急救援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傷亡撫恤褒獎等政策。(州應急管理局牽頭,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和負有行業管理職責的州級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夯實安全科技支撐基礎
加快安全專業人才培養。實施高危行業領域從業人員安全技能提升專項行動,嚴格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強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考試與持證上崗,提高一線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實現重點行業規模以上企業新增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率達到100%。加強安全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工作,加快以注冊安全工程師為主的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加大安全生產管理、認證認可和檢驗檢測等人才培養力度。加強安全生產專家隊伍建設,推廣完善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專家指導服務機制。通過定向培養、校企聯合培養等方式,培育一批既懂技術又懂管理的安全生產復合型人才和崗位能手。完善與理論研究、技術創新、裝備研發和應用研究等工作相適應的科技人才激勵機制。(州應急管理局牽頭,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和負有行業管理職責的州級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推進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緊密結合“數字西雙版納”建設,加快“數字應急”建設,加快信息技術與安全生產管理的深度融合,推進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和升級完善,加大生產監控系統、視覺識別系統、定位系統、安全風險管控系統、事故隱患排查系統、安全生產與應急管理系統等在生產中的應用,形成可追溯的現場安全生產信息化管控鏈條。持續推進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尾礦庫)、工貿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的建設、升級和接入,逐步實現高危行業領域立體化、無盲區動態監測。逐步構建城市安全感知網絡,構建城市安全重點行業領域監測預警體系,開展事故隱患的全方位物聯網監測、數據匯聚與智能分析,實現風險精細化管控和城市精細化治理。加強重大安全隱患、安全監管執法、應急救援、企業基礎信息等綜合分析研判,充分挖掘數據價值,為風險防范、預警預報、指揮調度、應急處置等提供智能化、專業化、精細化手段。實施“工業互聯網+安全生產”行動。以產業轉型升級為契機,立足長遠,分步實施,在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工貿等重點行業領域開展“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機器人換崗”示范建設,逐步推動工業機器人、智能裝備在危險工序和環節的廣泛應用。(州應急管理局牽頭,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和負有行業管理職責的州級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七)打造安全共建共治格局
著力培育全民安全文化。實施全民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計劃,努力構建“大宣傳”格局,進一步增強全民風險防范、安全應急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將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鼓勵中小學開辦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課堂。將安全教育納入公民法治和科學常識普及、職業技能培訓等工作中。持續推進安全宣傳“五進”活動。開展全國防災減災日、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法宣傳周、全國119消防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創新專項整治集中攻堅戰專題宣傳、安全生產萬里行、安康杯競賽、青年安全生產示范崗創建、平安示范建設、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創建等多種形式。依托傳統媒體、“兩微一端”、抖音等開設安全生產宣傳專題專欄,加強應急廣播體系建設。建立明查暗訪工作常態化新聞報道機制,加大典型事故案例曝光警示力度。鼓勵支持紅十字會、社會救援隊伍面向應急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公眾等開展安全宣傳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訓。不斷豐富宣傳內容,實現安全生產宣傳與應急科普、汛期安全、新安法普及同宣傳、同部署、同推進。支持建設災害事故科普宣傳教育和安全體驗基地,鼓勵各類科技館、展覽館、體驗館拓展安全科普內容和設施功能。(州應急管理局牽頭,州委宣傳部、州教育體育局、州科技局、州消防救援支隊、州總工會等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探索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及《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規范》,探索建立西雙版納州社會經濟形勢、安全生產事故特點與防控需求相適應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充分發揮保險機構、金融機構和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在風險評估管控和事故預防中的作用,逐步推動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屬冶煉、漁業生產等高危行業領域企業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鼓勵其他行業企業積極投保,逐步擴大安責險覆蓋范圍。將安責險、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等有機結合起來,進一步提升安全風險防控和社會風險分散能力。(州應急管理局、西雙版納銀保監分局等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完善安全生產社會共治體系。完善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制度,加大守信激勵、失信懲戒力度。完善社會化服務體系,積極培育安全服務新業態,鼓勵發展安全生產技術咨詢、系統設計、設備制造、工程施工、運營管理等專業化服務。健全社會力量參與機制,鼓勵協會、聯合會、商會、慈善組織、志愿者團體等社會力量參與安全生產工作。健全安全公益宣傳、公眾參與、社會監督和輿情監控機制,完善網絡平臺、舉報信箱和舉報電話等社會監督渠道。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作用,提高勞動者維護安全生產正當權益意識。(州應急管理局牽頭,州市場監管局、州民政局、州總工會、共青團州委、州婦聯等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重點工程
(一)安全監管執法能力提升工程
建立與西雙版納經濟社會發展、企業數量、安全形勢相適應的安全監管執法力量配備機制。開展安全監管執法規范化、標準化建設,補充更新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執法基本裝備、取證裝備和快檢裝備,重點配備智能化專業裝備、事故調查處理系統與裝備,充實執法執勤、應急救援指揮等必備業務車輛,建設安全生產“互聯網+執法”平臺,推進手持執法終端應用。(州應急管理局、州消防救援支隊、州委編辦、州司法局、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非煤礦山安全基礎能力夯實工程
非煤礦山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工程。通過互聯網等手段采集地下生產礦山、邊坡超200米的露天礦山、堆置高度超200米的排土場監測數據(包括:地下礦山安全避險系統等實時數據、露天礦山在線監測系統實時數據、堆置高度200米以上的排土場在線監測系統實時數據等及相關視頻信息),同時按照應急管理部要求進行數據匯集上傳至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按照分級分類監管原則采集相關信息進行遠程在線監管,實現非煤礦山安全隱患實時監測提醒和動態風險預警,達到風險分級管控目的。(州應急管理局牽頭,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尾礦庫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工程。通過互聯網等手段采集尾礦庫監測數據(包括:庫水位、降雨量、干灘長度、浸潤線埋深、壩體位移、灘頂高程、安全超高等實時數據,排洪設施進出口流量等視頻信息),同時按照應急管理部要求進行數據匯集上傳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按照分級分類監管原則采集相關信息進行遠程在線監管,實現尾礦庫安全隱患實時監測提醒和尾礦庫動態風險預警,達到風險分級管控目的。(州應急管理局牽頭,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非煤礦山“電子封條”信息化管理系統建設工程。在長期停產、停建和正在實施關閉的非煤地下礦山安裝“電子封條”,通過安裝攝像機、圖像分析終端、電子鎖等設備,實現對關鍵地點、關鍵設備的遠程監控。依托通用的礦山“電子封條”智能監管平臺,聯網接入礦端設備,遠程監控礦井出入井人員和相關設備開停狀態,智能分析異常情況和報警提示,實現自動報警和信息推送,便于各級監管部門及時發現和掌握企業生產狀況。(州應急管理局牽頭,各有關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智慧消防”建設工程
建設新一代智能接處警系統,著力構建“技術應用領先、部門聯動高效、資源交互共享”的智能指揮平臺。結合智慧城市建設將全州各縣(市)監控探頭接入指揮中心,實現信息共享。結合智慧城市建設,在歷史名鎮建設物聯網、遠程監控等智慧消防系統。依托智慧城市建設推動智慧消防建設,在全州大型綜合體、99米以上高層建筑建設物聯網、遠程監控等智慧消防系統,全面接入消防指揮平臺,實現聯網運行、同步預警。(州應急管理局、州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和危橋危隧改造治理工程
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對存在事故隱患的路段實施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加強對高風險路段、交通事故多發點段治理。繼續實施危橋危隧改造治理,提升路網管理領域安全保障能力。深化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深入排查治理農村公路平交路口、路側險要路段、穿村過鎮路段安全隱患,全面清理整治農村“馬路市場”,強化穿村過鎮等高風險路段交通安全設施設置。加快推進普通國省道交通安全設施升級,在普通國省道全面開展文明示范路創建工程。(州交通運輸局牽頭,州應急管理局、州農業農村局、州公安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應急救援能力提升建設工程
典型災害事故專業救援隊伍建設工程。根據西雙版納州社會安全發展形勢和應急任務需要,針對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上搜救、高層建筑等高危行業領域,推進安全生產典型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配齊應急救援裝備設備。積極爭取建設1個省級應急救援基地。一是地震災害專業救援隊。組建4支共40人的地震救援分隊,4支共20人的地震救援前突分隊,1支60人的輕型搜救隊。配備機動性、越野性、通過性強的國產越野底盤救援突擊車4輛,指揮類、通信類、探測類、警戒類、破拆類、救生類、防護類、保障類器材2000余件(套)。二是水域事故專業救援隊。深化水域救援專業培訓;購置640件套水域救援裝備。三是道路交通事故專業救援隊。購置防護類器材520件套、偵檢類器材10件套、破除類器材46件套、救生類器材86件套、警戒類器材100件套、通信類器材36件套,更新換代裝備器材150件套。四是高層建筑專業救援隊。更新換代舉高噴射消防車4輛,新購置高層供水消防車1輛。(州應急管理局牽頭,州消防救援支隊、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交通運輸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發展改革委、州級應急救援隊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安全生產與應急救援專家隊伍建設工程。
依托院校、行業協會、檢驗認證機構、企業及相關部門專業人才,建立全州安全生產與應急救援專家庫,健全專家會商、分析研判、指導救援工作制度,完善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專家指導服務機制,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在安全生產頂層設計、風險評估、隱患排查、執法檢查、安全生產責任險制度建立與推廣、應急指揮救援等方面的技術支撐作用。(州應急管理局牽頭,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堅持安全生產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推進,把安全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各縣(市)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做好區域規劃、部門規劃與本規劃的銜接,確保規劃目標一致、任務統一、工程同步、政策配套。各縣(市)人民政府將安全生產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與城鄉規劃相銜接。充分發揮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的作用,促進各級政府和部門間協同聯動,協調解決規劃實施中跨部門、跨行業的重大問題。建立規劃實施評估監督機制,加強規劃實施的統籌協調和監督檢查。(州級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大政策支持
完善有利于安全生產的財政、稅收、信貸政策,加大各級政府財力統籌力度,建立與安全監管工作相適應的投入保障制度,抓好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著力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能力、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重大安全風險防控與隱患治理等方面的投入,鼓勵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和社會捐贈資金增加安全生產公益性投入。完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政策,切實發揮保險機構和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參與風險評估管控和事故預防功能。完善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企業退出轉產扶持獎勵政策。(州級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示范引領
以改善安全狀況、推動安全發展為目標,以體制創新、制度供給、模式探索為重點,推進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建設,廣泛開展安全工業園區、安全社區、平安校園、文明家庭等安全工程創建活動,總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建設經驗,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帶動推進全州安全發展各項工作,為實現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提供安全保障。(州級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嚴格考核評估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將安全生產目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和績效考核體系,應急管理部門建立完善安全生產考核指標體系,加強規劃實施情況的動態監測和評估調整,適時公布各地區、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規劃目標指標、重點工程項目實施進展情況。組織實施本規劃考核評估,在2023年底和2025年底分別對本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和終期評估考核。(州級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