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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呼倫貝爾市“十四五”安全生產、應急體系建設及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的通知

各旗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駐呼倫貝爾市有關單位:

《呼倫貝爾市“十四五”安全生產、應急體系建設及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已經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2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3年1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呼倫貝爾市“十四五”安全生產、應急體系建設及綜合防災減災規劃

為全面推進呼倫貝爾市“十四五”時期應急管理體系與能力現代化建設,有效防范和應對各類災害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十四五”國家應急體系規劃》《“十四五”國家安全生產規劃》《國家綜合防災減災“十四五”規劃》《內蒙古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內蒙古自治區應急體系建設“十四五”規劃》《呼倫貝爾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制定本規劃。

第一章發展基礎

第一節“十三五”取得的進展

“十三五”期間,呼倫貝爾市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防災減災和應急救援等應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目標和問題導向,統籌推進應急管理工作有序發展。

應急管理體系更趨完善。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改革逐步完善。旗市區級應急管理局全面組建、基本到位,新時代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基本形成。調整完成市級安委會、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滅火、防震減災等議事機構,制定了工作規則和運行機制,應急管理指揮體制初步建立。新組建的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基本實現了防災、減災、救災、指揮、救援、監管、執法、保障等分工清晰、互為銜接的內部職能體系。應急決策和集中指揮、信息報送、新聞發布與輿情響應、應急聯動等工作機制得到不斷強化。應急處置能力不斷提升。初步建立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為主力、以專業救援隊伍為協同、以軍隊和武警部隊為突擊、以社會力量為輔助的應急救援力量體系,現有國家綜合性應急救援力量3400人,整合組建和加強常備救援力量880人以及呼倫貝爾市航空護林站7架應急救援直升機等。應急保障能力繼續增強。積極推進應急救援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建設,現有救災物資儲備庫22個,形成了以市本級救災物資儲備庫為中心,旗市區救災物資儲備庫為支撐,輻射全市的救災物資儲備網絡,充分保障了12小時內受災人員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應急共建共治共享能力得到加強。積極推進災害事故風險網格化管理,組建了新聞發言人、安全監督員等應急管理宣傳監督骨干隊伍,應急基層治理能力得到提升。推動建立了“黨委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協同配合、新聞媒體廣泛參與”的宣傳教育工作體系,全民安全意識不斷提高。

安全生產水平穩步提高。健全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明確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清單,建立責任與考核相結合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依法治安能力有效提升。大力推進普法與執法有機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實施監管執法能力素質提升工程,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全部實現輪訓、持證上崗。安全預防體系建設不斷深化。推進重點行業領域安全預防體系建設,實施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提升了重點領域和區域安全風險防控能力。“十三五”期間,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共造成238人死亡,比“十二五”期間減少22人;較大事故12起,比“十二五”期間減少9起。

防災減災能力得到加強。自然災害防治基礎更加鞏固。災害監測預警站網建設得到加強,高新技術裝備廣泛應用,重大水利工程、氣象水文基礎設施、地質災害隱患整治、應急避難場所、農村危房改造等工程建設大力推進,設防水平大幅提升。創建26個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城鄉社區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進一步提升。完善了災情管理工作機制,建立完善了“市-旗(市、區)-蘇木鄉鎮-嘎查村”四級災情統計管理隊伍,共計1984人,形成了自下而上銜接緊密、運行順暢的層級聯動機制,規范自然災害救助全過程管理。“十三五”期間,自然災害受災26.03萬人,因災死亡0人,緊急轉移安置489人,倒塌房屋0間,直接經濟損失6.08億元,比2015年分別下降8.05%、100%、65.73%、100%、55.75%。

第二節“十四五”發展的機遇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關鍵時期,是全力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體系,推動形成我市特色應急管理體制的關鍵時期,是深入推進平安呼倫貝爾建設的關鍵階段,應急管理工作面臨新的歷史發展機遇。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對應急管理工作高度重視,不斷加大應急投入,為應急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組織領導、思想保證和政策支持。數字社會、數字政府等全面推進,衛星遙感、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5g及區塊鏈等高科技技術的廣泛應用,為加快推進應急管理工作科學化、專業化、智能化和精細化提供了重要支撐。人民群眾對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需求日益增強,為推動應急管理工作、全面深化平安呼倫貝爾建設提供巨大動力。

第三節 “十四五”面臨的挑戰

“十四五”時期全市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風險防控難度日益增加、應急基礎依然薄弱,應急管理工作依然面臨嚴峻挑戰。

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復雜。企業安全生產基礎仍較薄弱。呼倫貝爾市中小企業占比較大,工藝技術更新改造不足,信息化建設水平普遍不高,安全防控措施不完善,安全發展理念樹得不牢,責任制落實仍然不到位,安全生產水平不高。危險化學品、煤礦、非煤礦山等高危行業領域安全基礎保障能力仍然不足,生產安全事故風險隱患依然偏大,安全治理任務依然繁重。

風險防控難度日益增加。呼倫貝爾市地域遼闊,氣候類型多樣, 旱災、洪澇、風雹、低溫冷凍和雪災、森林草原火災等自然災害頻繁發生,造成損失較大,救災任務十分繁重。現有森林面積1330萬公頃,草原面積1.49億畝,是全國的森林大區、草原大區和生態建設大區,防滅火任務非常繁重,全球氣候變化導致極端天氣氣候事件風險進一步加劇。隨著城鎮化、工業化的加快推進,新業態、新模式日益涌現,不可知、不可控的風險大量出現,傳統風險與新型風險交織疊加,隱蔽性、突發性、耦合性進一步增強,風險防控難度更大。

應急基礎依然薄弱。應急管理體制機制還不夠完善,“統與分”“防與救”的職責分工仍不完全清晰,統籌協調各級政府、各專業領域應急資源共同應對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的合作機制有待進一步加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應對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的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應急標準體系尚未建立。經濟社會發展相對滯后,政府和企業對自然災害防治和安全生產投入力度受限,還不能完全應對實際需求。災害防御基礎設施欠缺;應急力量不足,應急裝備水平不高、專業技能培訓和實戰演練存在差距;應急物資儲備、緊急運輸、科技支撐等保障還不完善;基層基礎薄弱,社會動員及公眾防災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

第二章總體要求

第一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二十大精神,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融入新發展格局,落實“兩個屏障”“兩個基地”和“一個橋頭堡”的戰略定位,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堅定不移加快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深化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應急體系,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種風險,大力提升處理急難險重任務能力,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筑牢祖國北疆安全穩定屏障,為建設更加美麗富饒、和諧安寧呼倫貝爾作出新貢獻。

第二節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對應急管理工作的絕對領導,提高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把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制度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為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凝聚力量、提供保障。

堅持以人為本。全面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堅持預防為主。以習近平總書記“兩個堅持、三個轉變”防災減災新理念作為根本遵循,堅持源頭治理,關口前移,筑牢防災基礎設施,加強應急能力建設,及時有效應對災害事故,減少人民生命財產損失。

堅持系統觀念。在充分利用已有應急救援和保障能力的基礎上,合理規劃需要,補充、完善和強化建設內容,重點完善信息和資源共享機制,提高核心應急救援能力、風險防控能力和應急基礎能力。

堅持社會共治。完善政府治理,注重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充分調動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拓展人民群眾參與應急管理的有效途徑,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應急管理新格局。

第三節2035年遠景目標

到2035年,基本實現應急管理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重大安全風險防控水平大幅提升,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自然災害防御和巨災應對能力顯著增強,依法應急、科學應急、智慧應急水平達到新高度,共建共治共享的應急管理新格局全面形成。

第四節“十四五”時期發展目標

按照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總目標,著眼構建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的全方位立體化公共安全網,到2025年,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大安全、大應急、大減災”應急管理體系進一步健全,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體制機制不斷健全,安全生產、綜合防災減災形勢趨穩向好,生產安全事故總量持續下降,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有效遏制,防災減災能力顯著提升。

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更加完善。領導體制、指揮體制、監管監察體制、協同機制不斷完善,職能配置、機構設置更趨合理,應急法規制度標準體系不斷完善,應急管理責任有效落實。

災害事故防控能力全面提升。災害風險分級分類管理體系、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機制進一步完善,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水平大幅提升,城鄉基礎設施防災能力不斷提高。

應急救援力量和保障能力顯著增強。支持國家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快推進地方行業專業救援隊伍、區域救援基地、救援裝備研發基地、航空應急救援力量、專家隊伍和社會力量救援隊伍建設,應急救援效能顯著提升。應急預案、應急物資、交通運輸、應急通信、救助恢復保障能力全面加強。

應急要素資源配置更加優化。安全應急理論和技術研發取得突破,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機制順暢,應急專業人才、創新型人才隊伍初步形成,安全應急產業高質量發展取得成效,應急管理信息化水平明顯提高。

共建共治共享體系更加健全。應急管理基層治理能力得到持續提升,應急文化深入人心、群眾應急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顯著提高,市場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社會應急力量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

專欄1 應急體系建設“十四五”規劃主要目標
類別序號指標名稱2020年基數2025年目標值備注
安全生產1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25人下降15%約束
2生產安全事故起數22次下降20%約束
3億元國內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2.1%下降33%約束
4煤礦百萬噸死亡率3.4%下降10%約束
災害防治5年均因自然災害直接經濟損失占全市生產總值比例0.5%≤1%預期性
6災害預警信息發布公眾覆蓋率-≥90%預期性
7年均每十萬人受災人次11650人次≤21000預期性
應急能力8旗縣級以上應急管理部門行政執法裝備配備達標率-≥80%預期性
9專職消防人員占全市總人口的比例0.354‰0.4‰預期性
10航空應急力量到達重大災害事故風險地域-≤2小時預期性
11災害事故發生后受災人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12小時≤10小時預期性
第三章深化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提高統籌協調能力

第一節健全領導指揮體制

按照常態應急與非常態應急相結合,建立市、旗(市、區)兩級應急指揮部,形成上下聯動的應急指揮體系。進一步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全面實行準軍事化管理。推動呼倫貝爾市各級政府成立應急管理委員會,領導指揮和組織協調本級政府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綜合預防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明確各級各類災害事故響應程序,進一步理順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滅火、抗震救災等指揮機制。建立消防救援隊伍和森林消防隊伍地方分級指揮和隊伍專業指揮相結合的指揮體制。推進各旗(市、區)安委辦實體化運作。

第二節完善監管監察體制

深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整合監管執法職責,組建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推動執法力量向基層和一線傾斜,健全監管監察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編制防震減災、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滅火等領域的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工作職責,依法依規完善安全生產權力和責任清單,理清監管職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分工。強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部門的機構建設,增強執法基礎保障。優化安全監管力量配置,進一步加強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推動安全監管服務向嘎查村(社區)延伸。合理區分綜合監管和行業監管部門之間的職責邊界,掃清職責劃分盲區。建立新產業、新業態監管職責動態調整機制,填補行業領域安全監管職責空白。

第三節優化應急協同機制

強化部門協同。健全完善市、旗(市、區)兩級相關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公室規則、運行機制,充分發揮相關議事協調機構的統籌推動作用、應急管理部門綜合優勢和各相關部門專業優勢,明確各部門在事故預防、災害防治、搶險救援、物資保障、恢復重建、維護穩定等方面的工作職責。健全重大安全風險防范化解協同機制及災害事故處置應對協助機制。建立健全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信息共享機制,明確各自職責,豐富共享方式,提高信息共享質量。完善事故災害預警和分級響應機制,統籌協調應急力量應急處置。建立健全應急聯動機制,加強預案聯動、信息聯動、隊伍聯動、物資聯動。

強化區域協同。結合新型城鎮化、鄉村振興和區域協同發展等戰略,以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有序、優勢互補、注重實效、穩步推進為原則,統籌構建旗(市、區)區域災害監測預警、應急物資儲備、聯合應急救援、恢復重建等體系。按各類風險、災害分布特點,結合呼倫貝爾地區交通狀況,按區域劃分若干片區,依托地方政府與大型企業共建應急救援指揮平臺,提高災害聯防聯控和協同響應能力。明確片區應急工作牽頭單位,建立聯合指揮、災情速報、資源共享機制,加強聯合災害事故處置實際操作的制度化建設。加強重大風險的聯防聯控,聯合開展區域風險隱患普查,編制區域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定期組織綜合應急演練。

強化軍地協同。將駐地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應急力量納入全市應急力量體系建設,統籌規劃,建立健全軍地協調聯動機制。積極推進軍地應急力量訓練條件開放共享,將應急救援納入日常培訓演訓范圍,強化軍地聯動指揮、災情動態通報和兵力需求對接,開展常態化聯演聯訓。建立軍地聯合應急保障機制,以物資器材、能源保障、緊急交通、醫療衛生、應急食品、基礎設施等為重點,推動軍地數據共享和資源共用。

第四節壓實應急管理責任

強化屬地領導責任。強化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權責一致、失職追責的應急管理責任制。將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納入呼倫貝爾市各級黨政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內容。推動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年度工作清單,把安全生產納入高質量發展評價體系。在行政首長負責制的基礎上推動落實自然災害防治各級黨委責任。健全各級政府預防與應急準備、災害事故風險隱患調查及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救災等工作責任制,推動地方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

強化行業部門監管責任。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本行業領域及職責范圍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領域安全生產負責。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依法依規履行相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強化監管執法,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其他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將安全生產工作作為行業領域管理的重要內容,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

嚴格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健全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安全生產治理機制。將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同時列為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以完善現代化企業法人治理體系為基礎,推動形成和完善以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責任為重點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企業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企業職代會“雙報告”制度。推動重點行業領域規模以上企業組建安全生產管理和技術團隊,提高企業履行主體責任的專業能力。實施工傷預防行動計劃,按規定合理確定工傷保險基金中工傷預防費的比例。

嚴格責任追究。健全災害事故直報制度,嚴厲追究瞞報謊報、漏報、遲報責任。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和約談、問責等制度。建立安全生產“雙約談”制度,對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所在地區的黨政主要負責人進行“雙約談”。對發生死亡事故負有安全生產責任的企業負責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員溯源追責,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完善重大災害評估和事故調查機制,堅持事故查處“四不放過”原則,推動事故調查重點延伸到政策制定、制度管理、標準技術等方面。加強對未遂事故和人員受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嚴防小隱患釀成大事故。完善應急管理責任考評指標體系和獎懲機制,定期開展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回頭看”。綜合運用巡查、督查等手段,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

第四章推進應急法治體系建設,提升法治化、規范化水平

第一節完善法規規章框架

按照依法管理、急用先行的原則,開展有關法規、規章和制度制修訂,推進應急管理法制化建設。在立法權限內,積極推動政府規章等規范性文件“立改廢釋”工作,加快推進重點領域、行業安全監管專項政府規章制定工作。建立常態化普法教育機制,開展豐富多樣的普法活動,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加大典型案例的普法宣傳。

第二節推進依法行政決策

分類管理一般行政決策和重大行政決策,完善法定程序和配套制度,健全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和責任倒查機制。定期制定和更新決策事項目錄,依法向社會公布。建立依法應急決策制度,規范啟動條件、實施方式、盡職免責等內容。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應急管理領域“放管服”,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第三節嚴格安全生產執法

按照分類分級監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推行“三位一體”執法模式,落實各項監管措施。加大危險化學品、礦山、金屬冶煉、消防、交通運輸、建筑施工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執法力度,持續推進“互聯網+執法”。綜合運用明查暗訪、異地交叉執法、“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加大重點抽查力度,嚴厲打擊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健全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領域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執法能力建設,推動各級政府、各類功能區配備與安全生產監管任務相匹配、能夠滿足日常監管執法工作需要的專業化、職業化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強化執法工作條件基礎保障,配備專業執法裝備,提高行政執法效能。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強化執法全過程監督。

第五章推進風險防控體系建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第一節加強災害風險源頭防控

落實災害風險防控責任,建立健全“市-旗(市、區)-蘇木鄉鎮-嘎查村(社區)”四級災害風險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做好呼倫貝爾市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摸清自然災害風險隱患底數,編制自然災害綜合風險區劃和防治區劃。支持和引導居民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加大舉報獎勵力度,加強應對自然災害處置宣傳教育,筑牢安全風險的人民防線。全面開展城市風險評估,定期開展重點區域安全風險評估,適時向社會發布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合理確定國土空間開發強度,加強城市治理中的風險防控,統籌旗(市、區)域城鎮和村莊規劃建設,嚴格控制區域風險等級及風險容量,加快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風險的空間格局和生產生活方式布局。

第二節健全監測預報預警體系

針對自然災害種類和特點,建立健全自然災害分類監測和分級預警制度,暢通災情信息報送渠道。實施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化工程,提升多災種和災害鏈的綜合監測、風險早期識別和預報預警研判能力。進一步健全完善自然災害監測預警會商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健全自然災害預警信息共享、發布和預警響應制度,發揮預警信息發布系統作用,提升智能發布能力。建立重大活動風險提示告知制度和重大災害性天氣停工停課停業制度,明確風險等級和安全措施要求。升級覆蓋危險化學品、礦山、煙花爆竹、工商貿及油氣管道等重點企業的監測預警網絡。加快推進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構建重大安全風險防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

第三節健全安全預防控制體系

健全雙重預防控制體系。按照“分區域、分級別、網格化”原則,全面落實安全風險分級控制、分級管理和分級監督責任,實施安全風險差異化動態管理。構建政府與企業多級多方聯動的風險隱患數據庫,推動企業與政府監管部門安全生產信息互聯互通。健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督辦制度,進一步完善安全風險辨識和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根據行業領域特點,創新安全監管機制,不斷提高安全生產防控能力。健全完善雙重預防機制信息系統,推進雙重預防工作機制的落實。推動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的“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嚴格實行事故隱患治理“自查自改自報”閉環管理。

嚴格安全準入。實施市場安全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加強工業園區等重點區域空間和安全準入管理,推動建立高危行業領域建設項目安全聯合審批制度。嚴格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健全重大項目決策安全風險評估與論證機制。實施園區安全生產一體化、封閉化管理。

深化專項整治。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緊盯事故易發多發的重點區域、行業領域,持續深化危險化學品、金屬冶煉、礦山、消防、道路運輸、交通運輸、建筑施工等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查大風險、除大隱患、防大事故,促進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專欄2 重點領域專項整治內容
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完善化工園區建設標準、認定條件和管理辦法,嚴禁已淘汰的落后產能異地落戶、辦廠入園。健全城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關停并轉、退城入園等支持政策措施,持續深化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工程。加快推進“兩重點一重大”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泄露監測報警裝置、緊急切斷裝置、自動化控制系統的建設完善。開展危險化學品本質安全提升行動,實施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評估常態化工作機制,動態調整其安全風險級別。

金屬冶煉專項整治。加強金屬冶煉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嚴把安全設施設計審查關。管控金屬冶煉重點風險,針對金屬冶煉生產過程中的煤氣、高溫熔融金屬吊運等重點風險持續開展全面排查整治。全面強化金屬冶煉行業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監管。

煤礦專項整治。持續推進沖擊地壓、煤與瓦斯突出、水文地質類型極復雜等災害嚴重煤礦及30萬噸/年以下煤礦淘汰退出,嚴控新改擴建煤礦規模。實施沖擊地壓、煤與瓦斯突出和水害等煤礦重大災害超前精準治理,推進實施一批瓦斯綜合治理和水害、火災、沖擊地壓防治示范工程。積極推進“一優三減”,規范用工管理,提高員工素質,加快推進機械化、自動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設,災害嚴重礦井采掘工作面基本實現智能化,重點推進大型煤礦智能化建設,建設一批智能化示范煤礦。

非煤礦山專項整治。進一步提高非煤礦山主要礦種最小開采規模和最低服務年限標準,嚴防邊關邊低水平重復建設。實施尾礦庫總量控制,嚴格控制新建獨立選礦廠尾礦庫,深化尾礦庫“頭頂庫”綜合治理。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按照相關標準進一步健全完善人員定位系統和監測監控系統。

消防專項整治。實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實行“一城一策、一區一策”消防車通道治理。推進重點行業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全面優化提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和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強農村牧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

道路交通專項整治。加強客貨車產品生產準入、一致性監管。加快淘汰隱患問題車輛,推動“兩客一危”車輛安裝使用智能視頻監控系統。建立客貨運駕駛人從業信息、交通違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機制。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重點整治常壓液體危貨物不合規罐車、非法夾帶運輸等違法違規行為。

交通運輸專項整治。加強機場安全整治,集中開展機場凈空保護、鳥擊防范、機場外來物、機坪運行秩序等安全專項整治,加強無人機管控。完善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運營全生命周期安全評估制度,強化軌道交通設施檢測養護、設備運行維修、行車組織、客運組織、運行環境等各類安全風險管控。加強鐵路運輸環境安全治理。強化水上客運安全檢查,監督企業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提升漁船安全停泊避風能力。加強漁船安全、消防、救生等設施設備升級改造力度,提升漁船安全出行水平。

建筑施工專項整治。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起重機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專項治理。強化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推動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標準化規范化。推動智慧工地建設,實施建設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強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強化農村住房安全監管。

第四節加強自然災害綜合治理

改善城鄉防災基礎條件。完善防災減災工程建設標準體系,提升災害高風險區域內學校、醫院、居民住房、基礎設施及文物保護單位的設防水平和承災能力。加強城鄉公共消防設施和城鎮周邊森林草原防火設施建設,統籌規劃建設消防救援站點。加強城市防洪排澇與調蓄設施建設,全面提高城市防洪排澇標準。完善應急避難場所規劃布局,利用公園、廣場、學校、體育場館、人防工程等公共設施建設應急避難場所,完善公共設施和建筑應急避難功能。繼續實施農村牧區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農房抗震改造,完善農村牧區道路安全設施。

提高重大設施設防水平。落實自然災害防治九項重點工程,加大市、旗縣投入力度,加快補齊應急基礎設施建設短板。增強公共設施應對干旱和地質災害的能力,推進干旱災害頻發多發地區人畜飲水困難應急供水送水設施建設,繼續推進重大地質災害隱患工程治理,開展已建治理工程維護加固。加強林區和牧區防火基礎設施建設,降低森林和草原火險等級,提高防滅火能力。發揮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在抗旱防雹、雨量調節中的積極作用。加快防洪抗旱重大樞紐工程建設,加強中小河流治理、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和山洪災害防治。

第六章加強應急力量體系建設,提高災害事故救援能力

第一節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加強行業專業救援隊伍建設。強化市、旗市區政府和企業所屬各類救援力量專業化建設。依托國有大型骨干企業組建一定規模的“多災種”救援隊伍和跨區域機動救援隊伍,不斷提升專業救援能力。完善隊伍建設、裝備配備、基礎設施和工作條件建設標準。充分利用已有設施設備,加強隊伍間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共訓共練。探索將重點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納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體系。健全政府購買應急服務機制,加快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多渠道保障模式。

加強基層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依托旗市區、蘇木鄉鎮(街道)民兵預備役隊伍和嘎查村(社區)消防站,組建基層綜合應急志愿者隊伍,配置標準應急救援裝備,統一培訓演練,落實服務保障,發揮其災前預防和災后先期處置作用。全面加強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整合現有各類基層信息員資源,打造“一崗多能”的災害信息員隊伍。建立“市—旗市區—蘇木鄉鎮(街道)—嘎查村(社區)”四級災害信息員數據庫。建立常態化災害信息員培訓機制,推動各地建立完善健全災害信息員激勵機制。

第二節加快航空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統籌利用現有資源,采取直接投資、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加強航空應急救援基地建設,著重加強航空場站、移動航站、無人機系統、機降點、水源地和調度指揮平臺建設,完善航空應急場站布局,加快構建覆蓋災害事故易發多發地區的2小時航空應急救援網絡,大幅提升應急救援和突發事件應對能力。健全航空消防應急救援航空器體系,增加森林草原航空消防機源和數量,實現森林草原防滅火重點區域基本覆蓋。完善航空應急救援空域保障機制和航空器跨區域救援協調機制。

第三節加強應急基礎設施建設

對接國家自然災害防治九大工程,加大市、旗市區投入力度,加快補齊應急基礎設施建設短板,重點實施森林草原防滅火建設項目、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和移民搬遷工程、地震易發區房屋設施加固工程、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化工程等。加大對尾礦庫(頭頂庫)企業搬遷下游居民、尾礦綜合利用的支持力度,推進尾礦庫(頭頂庫)下游居民搬遷工程建設。利用公園、廣場、學校、體育場館、人防工程等公共設施建設應急避難場所。

第四節全面推進應急救援裝備現代化建設

落實專業隊建設和裝備配備要求,配齊配強應急救援專業隊裝備,重點支持區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應急救援隊伍、區級防汛抗旱應急救援隊伍、區級地震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技術支撐服務隊伍、區級專業煤礦應急救援隊伍、區級專業非煤礦山應急救援隊伍、區級專業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隊伍等應急救援裝備建設。強化滅火救援攻堅裝備配備。加強森林草原防滅火應急能力建設,對專業隊伍配備大型撲火裝備,提升森林消防隊員和其他轉型為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隊員個人防護裝備水平。發揮無人機林區常規防火巡航、火場偵查及撲火指揮作用。針對高層建筑、地下空間和軌道交通、大型商業綜合體、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災撲救及消防勤務需要,重點加強滅火攻堅裝備配備。提升消防站救援裝備配備水平,開展消防救援裝備達標建設。

第五節加強綜合應急專家隊伍建設

建立健全全市共享的應急管理專家庫,并將現有應急專家資源進行整合,組建由自然災害、事故災難以及綜合管理等領域專家學者和實踐經驗豐富的行政管理人員組成的應急專家隊伍。建立與自治區和行業組織應急專家隊伍聯系機制,充分發揮專家隊伍的參謀、智囊作用,建立應急專家應對綜合應急救援、事件調查評估的決策咨詢機制,加大保障力度,進一步提升綜合應急處置能力。

第六節加強社會救援力量建設

積極推進社會志愿者隊伍建設,培育應急救援類社會組織發展,鼓勵和引導各類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促進社會自防自救能力提高。完善相關工作機制,加強對社會應急救援力量的工作指導和支持,通過業務培訓、聯合演練、物資捐贈等方式,規范社會救援力量建設,提升社會應急力量救援能力。推動社會應急力量能力分類分級測評,引導其有序參與防災減災和應急處置工作,規范社會應急力量依法有序參與應急救援行動,實現政府應急救援力量和社會救援力量有序整合。建立激勵機制,按照有關規定表彰獎勵作出重要貢獻的社會應急力量。將社會應急力量參與防災減災和應急救援工作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

第七節推進激勵保障體系建設

建立應急管理基本保障制度。堅持綜合施策,建立符合應急職業特點的工資待遇保障機制,健全完善應急管理部門崗位津貼、值班補貼、職業危害防護、醫療救治、心理健康、休療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撫恤優待等政策,推動基層應急管理隊伍基本工作條件保障,著力解決應急管理干部隊伍后顧之憂,切實增強職業榮譽感、使命感、歸屬感。建立健全應急管理表彰獎勵制度。建立面向基層的職業榮譽體系和獎勵制度,對重大行動中表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及時給予記功獎勵。

第七章加強應急救援綜合保障體系建設,提升應急準備水平

第一節強化應急預案準備

加強應急預案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上下銜接、部門相互融合、政企相互聯通的應急預案體系,落實各環節責任和措施。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市、旗(市、區)兩級政府總體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指導蘇木鄉鎮乃至嘎查村(社區)編制基層現場處置預案。推動災害防治單位、生產經營單位履行本單位應急預案編制職責,建立健全災害防御責任單位、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體系。完善應急預案定期評估修訂機制和剛性要求。建設應急預案數字化管理平臺,加強預案配套工作手冊、行動方案等支撐性文件的編制和管理。

加快預案制定修訂。依法組織編寫市、旗(市、區)總體應急預案、各專項應急預案和各部門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組織編制重要目標、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重大基礎設施安全保障應急預案。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指南,加強預案編制修訂過程中的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制定并實施應急預案備案制度。依照備案制度負責受理備案的地方政府或有關部門,同時負責報備單位應急預案實施和應急演練的監督管理。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對預案編制責任單位的預案編制和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強化應急演練組織實施與評估。建立健全應急演練制度,加強應急演練的標準化組織與實施。制訂并落實應急演練計劃,鼓勵開展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常態化應急演練,重點加強重大災害事故的桌面推演+現場處置情形演練。實行應急演練評估制度,完善應急預案評估方法及標準,及時評估預案執行的協調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并加以修正。加強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預案支撐保障,確保應急響應啟動后各專項任務措施執行到位。加強預案宣傳培訓,建立健全預案督促指導工作機制。

第二節加強應急物資保障

按照滿足呼倫貝爾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的應急物資保障需求,加快完善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形成市、旗(市、區)、蘇木鄉鎮三級應急物資儲備網絡體系,提高應急物資存儲、調度、運輸、使用、回收、輪換等環節的一體化管理能力。綜合利用各級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現有救災減災倉儲資源,以及應急管理部門新建的綜合應急物資儲備庫,支持政企共建或委托企業代建應急物資備庫,進一步提升應急物資儲備能力。建立實物儲備、資金或購買能力儲備、生產能力儲備、商業儲備、社會化儲備等多種存儲方式相結合的儲備模式。建立完善特需物資儲備制度及重大活動舉辦地應急儲備制度。完善應急處置期間緊急政府采購制度,優化緊急采購流程。制定全市應急物資產能儲備目錄清單,加強生產能力動態監控,掌握重要物資企業供應鏈分布,提升物資產能保障。

第三節加強應急物流保障

健全多方參與、協同配合的綜合交通緊急運輸管理協調機制,發揮國家儲備基礎設施網絡作用,完善集中統一的應急物流管理和指揮機制。制定運輸資源調運、征用、災后補償等配套政策,完善調運經費結算方式。依托大型骨干物流企業,完善公路、鐵路、水運、民航、郵政快遞等全方位物流運輸體系,優化緊急運輸設施空間布局。推動緊急運輸綠色通道建設,完善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優先通行服務保障機制,保障應急救援隊伍、裝備、物資快速抵達災區。建設政企聯通的緊急運輸調度指揮平臺,提高救災物資運輸、配送、分發和使用調度管控水平。

第四節加強救助恢復保障

健全災害救助機制。建立自然災害救助標準調整機制,完善自然災害救助對象動態調整機制。實行災后救助與其他專項救助相結合,完善救災資源動員機制,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社會組織、企業合作模式,支持紅十字會、慈善組織等依法參與災害救援救助工作。健全受災群眾過渡安置和救助機制,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

規范災后恢復重建。健全呼倫貝爾市統籌指導、旗(市、區)作為主體、災區群眾廣泛參與的災后恢復重建機制。科學開展災害損失評估、次生衍生災害隱患排查及危險性評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損鑒定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完善評估標準和評估流程,科學制定災后恢復重建規劃。優先重建供電、通信、給排水、道路、橋梁、水庫等基礎設施,以及學校和醫院等公益性服務設施。強化恢復重建政策實施監督評估,加強災后恢復重建資金管理,引導各類貸款、對口支援資金、社會捐贈資金等參與災后恢復重建,積極推廣以工代賑方式。

第八章加強應急科技支撐體系建設,提升管理現代化水平

第一節加強應急科技創新能力建設

推進安全應急理論及技術研發。大力支持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深入開展以災害事故致災成災機理為核心的基礎研究,提升全市自然災害防治和安全生產技術水平。推動重點行業領域生產事故防控技術研究,研發事故災難應急處置技術裝備。研究基于風險的設備分類技術,完善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控體系。通過政策引導和資金扶持,鼓勵企事業單位自主研發適用于極端惡劣環境的智能化、實用化、輕量化專用裝備。

推廣先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堅持政府引導和市場機制相結合,將應急管理科技成果轉化納入全市成果轉化服務體系,完善市、旗(市、區)和企業等多層次科研成果轉化推廣機制。爭取建設國家和自治區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等科技平臺,整合現有科技資源,完善應急管理領域科技成果使用。鼓勵和支持國內外先進技術裝備在應急各專業領域的推廣應用,實施智慧礦山風險防控、智慧化工園區風險防控、智慧消防等示范工程。

第二節完善應急人才培養體系

加強應急專業人才培養。加快應急管理人才培養體系建設,加強創新型、應用型、技能型人才培養。建立應急管理專業人才目錄清單,推動完善專業人才培養招錄政策,拓展急需緊缺人才培育供給渠道,著力形成人才集聚、培養、使用、評價機制,構建流動順暢、開放包容、運行高效的人才體系,加快形成人才推動科技創新、人才支撐應急管理的生動格局。

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完善領導干部培訓機制,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將應急管理納入黨政領導干部必修內容,做到懂理論、精專業、善指揮、會管理,更好發揮領導作用。健全應急管理系統干部培養與使用體系,建立干部雙向掛職交流機制。

第三節推進安全應急產業發展

優化安全應急產業結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推動安全應急產業向中高端發展。采用推薦目錄、鼓勵清單和購買服務等形式,引導社會資源投向先進、適用、可靠的安全應急產品和服務。加快發展安全應急服務業,發展智能預警、應急救援救護等社會惠民服務,鼓勵企業提供安全應急一體化綜合解決方案和服務產品。

支持安全應急企業發展。落實應急產業發展扶持政策,支持有實力的企業做大做強,建成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能夠參與國內國際雙循環的安全應急產業大型集團。鼓勵特色明顯、創新能力強的中小微企業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加速發展。

第四節夯實應急管理信息化發展基礎

重點加強源頭信息采集和業務系統建設,大力開展監測預警感知網絡項目建設,推進“互聯網+監管”的智能化升級,依靠科技信息化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能力。建設應急管理主題數據庫,不斷擴大信息獲取范圍,接入現有的信息資源,提高信息資源的利用率。建設應急管理綜合應用平臺,實現對各類數據資源的自動匯聚、關聯、融合。提升完善應急指揮中心項目建設,建設應急指揮調度等業務系統,重點建設“應急指揮一張圖”,建設完善相關數據庫,實現與應急管理大數據應用平臺的相關模塊實現高效協同。依托國家電子政務外網及應急指揮信息網,實現市、旗(市、區)應急通信網絡聯通,推動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的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推進重點行業領域信息化建設標準制定,明晰監管職能,拓展應用功能。系統推進“智慧應急”建設,建立符合大數據發展的應急數據治理體系,完善監督管理、監測預警、指揮救援、災情管理、政務管理和社會動員等功能,推動應急管理的精準化、科學化、智能化、高效化。推進自主可控核心技術在關鍵軟硬件和技術裝備中的規模應用,對信息系統安全防護和數據分級實施分類管理,建設新一代智能運維體系和具備縱深防御能力的信息網絡安全體系。

第九章加強社會治理體系建設,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

第一節夯實基層治理能力

完善基層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建立基層應急指揮體制,蘇木鄉鎮(街道)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總負責人,指揮、協調應急隊伍力量與應急裝備物資。建立應急管理機構,蘇木鄉鎮(街道)組建應急管理辦公室,行政村(社區)設立應急服務站(點),旗(市、區)級以上各功能區明確應急管理辦公室。強化應急網格化管理,整合現有護林員、災情信息員、安全生產管理員等網格資源,實現資源共享,一體化推進綜合性應急管理網格隊伍建設。構建應急管理網格化管控體系,推動聯防聯控、群防群治,多方參與的社會動員響應體系。

加強基層應急救援能力建設。依托蘇木鄉鎮(街道)民兵預備役隊伍和嘎查村(社區)消防站,充分整合基層網格員、護林員等專業人員,組建基層綜合應急隊伍,配置標準應急救援裝備物資,統一培訓演練,落實服務保障,發揮就近、靈活、快速的應急救援優勢,主要開展先期處置和其他應急志愿服務活動。全面加強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建立“第一響應人”制度,培養發展基層災害信息員和安全生產“吹哨人”,整合現有各類基層信息員資源,確保每個蘇木鎮、嘎查村確保有2名以上災害信息員,打造“一崗多能”的災害信息員隊伍。建立常態化災害信息員培訓機制,推動各地建立完善健全災害信息員激勵機制。建立蘇木鄉鎮(街道)和功能區應急預案體系,定期開展集中訓練和應急演練。加強蘇木鄉鎮(街道)應急物資儲備,強化應急狀態下對蘇木鄉鎮(街道)人、財、物支持。

第二節加強應急文化建設

堅持面向群眾、注重實效,制定應急管理知識宣傳普及方案。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宣傳隊伍建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過硬、本領高強的新聞宣傳干部隊伍。樹立、宣傳英雄模范,發揮精神引領、典型示范作用。建立健全應急科普聯動協調機制,推動安全素質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建設全媒體安全文化陣地,推動建立公眾科普宣教媒體綠色通道,提升基于互聯網的科普宣教培訓能力,增強科普宣教的知識性、趣味性、交互性。每個旗(市、區)至少選擇1個基礎設施較好、師資力量較強的教育培訓單位作為應急科普宣教基地,對公眾開展應急知識教育。利用綜合防災減災日、安全生產月、消防宣傳月等節點,開展多種形式宣教活動,普及應急知識,推動安全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推進消防救援站向社會開放。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防災減災宣傳工作,提高應急科普知識普及率。建設面向公眾的應急救護培訓體系,推動建立嘎查村(社區)、居民家庭的自救互救、鄰里相助機制。鼓勵企業和嘎查村(社區)引入先進安全理念,加快建設并形成一批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和嘎查村(社區)。

第三節發揮社會與市場作用

推進應急管理學術組織發展,深入開展應急管理課題研究和學術交流,為政府提供決策咨詢。依托共青團、紅十字會、慈善總會等社團組織,充分發揮志愿者隊伍在科普宣教、應急救助和恢復重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政府支持、項目化管理、社會化運作的應急志愿服務長效機制。強化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依法公布安全生產領域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并通過信用中國(呼倫貝爾)、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有關媒體、部門網站向社會公示,依法從嚴采取措施對失信企業實施懲戒。實行企業安全生產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制度,建立企業安全生產信用修復機制。建立企業安全信用評價和“黑名單”制度。支持行業協會制定行約行規、自律規范和職業道德準則,建立健全職業規范和獎懲機制。鼓勵行業協會、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和保險機構參與風險評估、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咨詢、檢測檢驗、應急演練、教育培訓等活動。加強保險等市場機制在風險防范、損失補償、恢復重建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推廣巨災保險試點應用。在重點領域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全覆蓋,豐富應急救援人員人身安全保險品種。

第四節推進應急管理跨國交流合作

完善應急管理跨國合作機制,加強中蒙俄雙邊多邊合作,開展人員和技術交流培訓,提升重特大自然災害協同應對能力。完善自然災害、森林草原邊境火災、安全生產等突發事件跨國救援機制,積極參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重大災害應急救援、緊急人道主義援助,提高“一帶一路”自然災害防治國際合作水平。積極宣傳國家和自治區在防災減災救災領域的寶貴經驗和先進做法,學習借鑒國際先進的減災理念和關鍵科技成果,創新深化國際交流合作的工作思路和模式。

第十章 重點建設工程和項目

第一節應急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應急指揮中心建設項目。參照應急管理部指揮中心定位要求,依托已有基礎設施、信息化基礎,基于呼倫貝爾市應急管理實際情況,為支撐應急管理、指揮救援等工作,建設應急指揮中心,支撐應急常態下日常安全監測、管理控制和非常態下的動態監測、指揮調度、協同救援等關鍵業務。在非常態下,同時支撐兩起重大自然災害或事故災難的應急處置、指揮救援。建成暢通清晰的會議視頻系統、快速精準的調度指揮系統、便捷高效的網絡辦公系統。進一步加強市、旗(市、區)應急指揮中心建設,重點圍繞應急指揮場所建設、移動指揮平臺建設、極端情況通訊保障能力建設等,推動應急指揮綜合化、高效化、遠程化、立體化,實現各級政府與行業部門、重點救援隊伍互聯互通。

應急管理綜合應用平臺建設項目。圍繞呼倫貝爾市應急管理工作常態、非常態下的事前、事發、事中、事后全過程業務,基于應用支撐整合現有業務系統,建設呼倫貝爾市應急管理綜合應用平臺,有力支撐監督管理、監測預警、指揮救援、決策支持和政務管理五大類應急管理業務應用研發,為呼倫貝爾市各級應急管理人員提供業務應用服務,提高監測預警、指揮調度和政務精準服務能力。

安全監管執法能力提升工程。建設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執法車輛配備標準,根據各地區域特點和執法需求,補充更新執法車輛。補充更新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個體防護裝備、執法制式服裝和調查取證裝備,建設完善執法裝備庫,重點增補執法過程管理、數據分析、5g多功能綜合執法等智能化專業裝備,在特殊領域優先配備無人機、機器人等高科技執法裝備。完善基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業務保障用房和特殊業務用房,加強執法裝備維護校驗條件建設,完善計算存儲網絡、信息安全防護保障和智能運維等系統,完善移動執法應用系統。完善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考試系統,積極開展行政執法人員培訓,保證全市各級安全生產執法人員培訓到位;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考核。

第二節風險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災害風險調查和重點隱患排查工程。組織開展呼倫貝爾市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針對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氣象災害、水旱災害、森林和草原火災等主要自然災害類型,開展主要自然災害致災調查與評估,人口、房屋、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系統、三次產業、資源和環境等承災體調查與評估,歷史災害災情調查與評估,綜合減災能力調查與評估,重點隱患調查評估,完成主要災害風險評估與區劃以及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與區劃,編制災害綜合防治區劃圖,匯總普查成果,做好數據維護更新工作。

風險監測預警信息化工程。建設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系統。以地震、地質災害、氣象災害、水旱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自然災害監測監控數據為基礎,利用基礎應用支撐、數據支撐、模型算法等支撐能力,建設呼倫貝爾市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系統,開展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業務,提升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和預報預警能力。加快推進自然災害風險監測預警感知網絡建設,主要包括森林草原火險火情的感知網絡建設和地震、地質、水旱和氣象等自然災害數據的采集匯聚,為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系統提供數據源;建立自然災害風險模擬推演系統,健全自然災害預警預報系統,完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設城市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公共信息平臺。匯聚消防安全、交通運輸、城市生命線、大型綜合體等城市風險感知數據,實現對城市大型建筑、大型公用設施、地下管網及綜合管廊、公共空間、軌道交通、消防重點單位、重大活動保障等城市安全運行狀況的綜合監測預警,能夠整體、精準把握城市運行風險和狀況,提升城市風險防控能力。

城鄉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開展防洪控制性樞紐工程建設,加強水庫清淤、河道整治,實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加強現有蓄滯洪區運行調度和改造提升。加強應急避難場所的建設與管理,設置緊急疏散路線,制訂應急疏散預案。推進農村牧區特別是多災易災地區應急廣播喇叭系統建設,強化“村村響”防災減災救災實際應用。加強農村道路安全設施建設,深入推進農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燈萬帶”示范工程。加強新技術在基層防災減災工作中的應用普及,建立具備在線學習、業務交流、經驗分享與專家技術咨詢功能的網絡支持平臺。實施煤化工、易燃易爆、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地下工程、老舊場所等火災高風險領域和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場所消防系統改造,打通消防車通道、樓內疏散通道等“生命通道”。

安全生產風險防控提升工程。實施工業園區危險化學品企業本質安全提升工程,推動安全管理數字化轉型試點。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中小型企業和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持續實施安全儀表系統、自動化控制、工藝優化和技術更新改造。建設危險化學品、礦山、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企業以及原油儲備庫、油氣管道等重點領域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以感知數據為支撐,構建風險監測指標體系和監測預警模型,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實現對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的監測、評估、預警和趨勢分析,強化安全生產風險的分類分級管控,構建全面覆蓋的風險監測與感知數據“一張網”。

安全發展城市創建工程。聚焦以安全生產為基礎的城市安全發展體系建設,堅持責任落實保安全、規劃建設保安全、重點領域保安全、強化保障保安全、社會協同保安全,全面加強城市安全源頭治理、風險防控、監督管理、保障能力、應急救援等工作,突出解決城市安全基礎薄弱、安全管理水平與現代化城市發展要求不適應不協調等問題,切實提高城市安全風險的防控能力,全面提升城市安全發展水平。

第三節巨災應對能力提升工程

森林草原防滅火實訓基地建設工程。與有關旗(市、區)共同組建集“培訓、指揮、救援、科普、試驗、儲備、維保”為一體的森林草原防滅火實訓基地,加強各級指揮員和專業隊員專業化、系統化培訓,有效提升綜合救援能力。

森林草原防滅火應急能力建設項目。森林草原防滅火應急能力建設項目。突出重點區域、重點方向、重點任務、重點手段、重點目標,著重加強火險預警監測、撲火通信指揮、隊伍機具裝備、靠前駐防營房等建設,確保撲救森林草原火災快速響應、科學指揮、高效滅火。建立完善本級火險預警共享平臺,及時共享掌握各地火險情況和等級。建立完善本級森林草原防滅火通信指揮網絡平臺,配備野外綜合通信指揮車,納入總體應急救援通信網絡和指揮系統,實現熱點定位、火情實況傳輸、火場繪制、態勢模擬、調度管理、通信聯絡、撲救指揮為一體的數字化、可視化指揮功能。加大市級、旗縣級、蘇木鄉鎮級撲火救援隊伍建設力度,配建隊伍營房,購置相應的機具、常規裝備、大型裝備。根據實際需要,在重點林牧區或邊境地區建設靠前駐防隊伍移動營房,做好靠前駐防隊伍工作、生活保障。森林草原防滅火應急通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完善林區、草原移動通信網、光纜網絡、微波及寬帶專線,在呼倫貝爾市林區、草原內形成服務智慧林業、智慧牧區的專用通信基礎設施,實現林區、草原大部分區域的通信信息接入,改變林區、草原通信落后的現狀,實現呼倫貝爾市林區、草原通信基礎設施建設的跨越式發展,為林區和草原管理的精細化和資源保護的智慧化提供基礎信息通道。完善現有應急通信指揮系統,配置大中小型應急通信車輛、相應的固定設施、天通衛星電話,升級改造現有的應急指揮系統,形成較為完善的現場應急調度指揮體系,為林牧區應急防火提供可靠的通信保障,以防火保安全,奠定林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環境。

防汛抗旱能力提升工程。針對當前存在的隱患,加強全市防汛抗旱保障能力建設。加大對呼倫貝爾市級防汛抗旱指揮財政資金投入,提升各旗縣防汛抗旱指揮裝備配備能力。建立市級防汛抗旱物資儲備項目,購置防汛抗旱相關物資,滿足防汛抗旱應急需要。加強基層裝備配備能力和指揮系統建設,為各旗(市、區)配備衛星電話、無人機、噴射防汛救生艇用于凌汛期的巡河、救援、搶險工作,以提升各級防指防汛抗旱搶險應急能力。推進基層抗旱物資器材保障項目,采購抗旱器材裝備。

航空應急救援能力建設項目。立足呼倫貝爾市實際需要,著眼現代化發展方向,統籌規劃布局,突出重點任務,著重加強訓練基地、應急通訊保障、撲火能力、指揮系統建設。建設扎蘭屯航空應急救援教育培訓基地、呼倫貝爾市大興安嶺東部森林草原防滅火訓練基地。提升呼倫貝爾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應急通信保障能力。提升火災綜合防控能力,加強撲火能力建設。

應急救援裝備與物資儲備庫建設項目。建立健全以呼倫貝爾市本級應急物資保障系統為樞紐,以旗市區應急物資保障系統為支撐的應急物資儲備保障能力體系,完善重要應急物資的監管、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社會和家庭應急物資儲備逐步加強,有效滿足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需要。應急物資儲備庫及場所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庫房、生產輔助用房、管理用房和附屬用房。

第四節綜合支撐能力提升工程

應急管理信息化建設、應急感知網絡建設工程。基于智能傳感、射頻識別、視頻圖像、激光雷達、航空遙感等感知技術,面向生產安全監測預警、自然災害監測預警、城市安全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現場實時動態監測等應用需求,構建以物聯感知、航空感知和視頻感知建設為主的呼倫貝爾市全域覆蓋感知數據采集體系,重點建設自然災害、生產安全、城市安全和應急處置現場的感知網絡,實現對自然災害易發多發地區和高危行業領域全方位、立體化、無盲區動態監測,為呼倫貝爾市應急管理大數據分析應用提供數據來源。應急通信網絡建設工程。遵循應急管理部統一規劃,綜合考慮呼倫貝爾市現有國家電子政務外網、國家電子政務內網和互聯網等資源,統籌現有應急管理相關通信網絡(衛星通信、無線通信網)資源,新建應急通信網絡市級節點,實現向上接入自治區應急管理廳網絡,向下匯接旗市區級應急通信網絡。實現“全面融合、全程貫通、隨遇接入、按需服務”,為呼倫貝爾市應急管理提供統一高效的通信保障。數據治理建設項目。從呼倫貝爾市應急管理業務需求出發,構建符合大數據發展的應急信息資源體系、應急信息資源標準規范和應急信息資源目錄,實現從數據接入、處理、存儲、管控和服務等全生命周期的應急信息資源管理。在統一信息資源規劃基礎之上,建設應急管理主體數據庫,利用數據接入、數據處理、數據管控和數據治理功能實現應急管理業務數據的匯聚、治理,形成統一數據資源池,對外提供各類型數據服務。

應急管理專業技術支撐隊伍建設項目。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快應急管理專業技術支撐隊伍、應急管理智庫建設,整合應急專家資源,組建由自然災害、事故災難以及綜合管理等領域專家學者和實踐經驗豐富的行政管理人員組成的應急專業技術支撐隊伍。建立應急管理專家咨詢委員會和重特大突發事件首席專家制度,加快形成應急管理專業技術隊伍支撐應急管理的格局。

第五節社會應急能力提升工程

基層應急管理能力提升工程。開展基層應急管理能力標準化建設,為基層應急管理工作人員配備常用應急救援裝備和個體防護裝備,選取條件較好的區域建設基層移動指揮中心,基層綜合應急救援服務站及避難安置場所。加強和規范微型消防站建設,推動設立應急服務站。推進基層應急廣播系統建設,開展農村應急廣播使用人員培訓和信息發布演練,開展交通不便或災害事故風險等級高的蘇木鄉鎮應急物資儲備點(庫)建設,實施家庭應急物資儲備示范工程。持續推動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縣和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工作。

宣教培訓基地建設項目。依托呼倫貝爾黨校、呼倫貝爾學院、呼倫貝爾職業技術學院,增加應急培訓相關基礎設施、教學設備和師資力量,建設應急管理專業培訓基地。建設應急科普綜合體驗館或科普基地,以滿足各類培訓、科普知識普及需要。積極推動防災減災科普內容納入各類科普場館,鼓勵各地和有條件的企業建設防災減災科普基地;依托自然資源、地震等部門現有場館新建或在現有場館建立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基地和應急避險模擬體驗館;利用廢棄礦山、搬遷化工企業遺址和遺留設施等,建設安全生產主題公園、體驗基地;依托科技館、城市森林公園、災害遺址公園等設施,建設一批集災害事故科普教育、法規政策宣傳、應急體驗、自救互救模擬等功能于一體的安全文化教育基地;分級建設一批應急消防科普教普教育基地。

第十一章 環境影響評價

第一節規劃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大氣環境影響分析。規劃所涉及動土建設項目在施工期產生的揚塵及應急救援過程中車輛產生的尾氣,主要包括露天堆放的建材(如沙土、水泥等)、裸露在施工區表層的浮塵以及應急救援車輛行駛過程中產生的尾氣。

水環境影響分析。規劃所涉及動土建設項目在施工期產生的廢水及應急救援過程中產生的廢水,主要包括動土建設項目的水泥澆筑、材料沖洗等產生的廢水及救援產生的廢水。

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分析。規劃所涉及動土建設項目在施工期產生的垃圾及應急救援的日常生活垃圾,主要包括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及消防隊站投入執勤后的生活垃圾。

聲環境影響分析。規劃所涉及動土建設項目在施工期產生的噪聲及應急救援車輛、機械產生的噪聲,主要包括施工機械噪聲、施工作業噪聲及應急救援車輛、機械產生噪聲。

生態影響分析。規劃項目實施過程中土地平整、挖掘和填埋過程中會造成原有植被破壞,對生態系統中原有物流、能流平衡造成擾動。施工材料、涂料及生活垃圾的隨意堆放會占用一定的土地。

第二節環境影響減緩對策與措施

大氣污染防治措施與對策。規劃所涉及動土建設項目施工場地應搭建圍欄、隔柵,施工堆料場設于空曠地方并加蓋遮布。施工現場、施工材料運輸道路定期進行灑水降塵。應急救援隊伍選用符合國家尾氣排放標準的應急救援車輛及機械,確保其廢氣排放符合要求。加強對應急救援車輛、器械的養護,減少不必要的空轉時間,減少尾氣排放。

水污染防治措施與對策。建設項目合理安排施工時段、抓緊施工進程,縮短施工時間,在項目區及周邊設置圍擋,防止廢水外溢。應急救援過程中產生的含油、含毒廢水,要及時收集封存,采用吸油或降解等專業措施吸收處理后,再行外運處置。

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與對策。施工中產生的建筑垃圾運送至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堆放,不得擅自設立棄置場處理垃圾。應急救援隊伍產生的生活垃圾采取分類收集的方式,優先進行綜合利用,不可利用部分做到日產日清,運送至垃圾填埋場進行無害化處理。

噪聲污染防治措施與對策。建設項目施工期按照《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進行施工時間、施工噪聲的控制。應急救援隊伍應選用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應急救援車輛及機械,加強設備的維護和保養,規范車輛管理,最大限度的減少噪聲產生。

生態保護措施。嚴格控制施工范圍,盡量減少施工活動區域,最大限度的減少施工活動對動植物的影響,合理選擇施工占地位置,減少開挖面積,維護占地范圍內的表層土壤現狀,把對土壤理化性質的影響降至最低。

第十二章 保障措施

第一節加強組織領導

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總體要求結合實際編制本地區本部門相應的建設規劃或實施方案,細化任務、明確責任,落實保障措施,確保規劃目標、建設任務和重點項目全面實現。

第二節健全實施機制

按照體系建設任務,逐年制訂實施計劃,并加強對重點任務和目標完成情況的檢查,確保體系建設順利實施。結合自身職能,研究解決體系建設實施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出臺相關政策,保障規劃實施。

第三節加強資金保障

切實保證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必需投資。堅持政府投入和市場機制相結合,爭取自治區財政支持,建立多元化應急資金籌集渠道。建立全市應急管理財力保障制度,按照應急救援資金“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原則,設立市、旗(市、區)應急管理專項資金,并納入政府預算。各級政府將本級負擔的重點工程項目建設資金納入本級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可按年度分批次安排,確保重點工程項目如期完成。

第四節加強協調銜接

建立健全規劃實施協調與銜接機制,加強規劃之間的銜接,合理配置資源,避免重復建設。強化規劃實施部門之間、條塊之間的協調銜接,理順關系、明確職責;加強與項目審批部門的溝通聯系,爭取重點項目盡快完成前期準備和立項批復,加快推進重點項目建設進程。

第五節實施考核評估

建立健全規劃實施動態評估機制,及時跟蹤規劃實施情況,按要求對規劃落實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終期評估,找準規劃落實偏差,根據需要對規劃進行調整和補充;建立健全規劃監督機制,及時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規劃建設任務和重點項目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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