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盜竊汽油引發“4·24”汽油儲罐重大火災事故
【事故概況、經過】
2004年4月24日22:10左右,因盜竊汽油引發某油庫6號覆土汽油儲罐火災,直到25日20:30 明火被撲滅,又由于巷道內溫度較高,在26日晨,2號罐及南側巷道入口處出現復燃。火災發生后,消防人員立即采取向油罐壁外空間及巷道內注入泡沫液和填土封閉主巷道與各油罐分巷道的隔離措施,至26日15:00大火被徹底撲滅。
此次事故造成6號覆土汽油儲罐及部分設施報廢,損失汽油1 千多噸,直接經濟損失316.89萬元。
【事故原因分析】
1 直接原因
盜油分子在盜油時,采用的自制工具產生靜電火花,引燃油罐內油氣。引起油罐著火的條件及主要原因有:一是盜油分子采用導電性差的聚乙烯塑料吊桶、棉制背包帶拉繩和在油罐量油孔內反復提放,造成了靜電積聚;二是自制聚乙烯塑料吊桶內鐵質封頭靜電電容較大,且充電面積大;三是吊桶與量油管間間隙小,吊桶直徑100 mm,量油管直徑157~200 mm,塑料吊桶與鐵質封頭間又有固定連接的4個等距離外露鋁鉚釘,在放吊桶晃動時,當鋁鉚釘與油罐量油管間隙達到1~2 mm時,導致靜電火花放電;四是在量油管內反復提放吊桶,原有工況改變,致使油氣濃度達到爆炸極限,盜油分子在向罐內提放吊桶時,由于靜電放電產生局部閃爆,引燃罐內油氣。
根據公安消防部門調查取證,火災發生時,火焰首先從罐內至量油口噴出,盜油分子只有額頂部頭發有灼烤痕跡,其他部位均無損傷。由此,專家認定鋁鉚釘與油罐量油管之間靜電放電是導致罐內著火的直接原因。
2 間接原因
(1)油庫的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盲區,安全生產責任制和“一崗一責制”不落實,油罐區值班人員不履行職責,對外來人員進入罐區既不辦理手續,也不登記,甚至讓農民進庫區種莊稼,庫區的管理制度、門衛制度形同虛設。
(2)在企業的快速發展和持續改革中,忽視了對職工的思想、法紀和職業道德教育。有人盜油在油庫早有耳聞,也有反映,但油庫、石油分公司都因思想麻痹,沒有高度重視,也沒有果斷采取強有力的措施,最終釀成重大事故。
(3)檢查監督制度不落實。對油罐區管理未按規章制度的要求進行巡檢和定期崗檢,工作不深入,監督檢查責任不到位,對罐區的管理失控,使盜油者有機可乘。
(4)在油品計量制度執行上存在嚴重問題,計量員工作懈怠。據盜油分子交代曾一次性盜油達700 kg,而計量員檢尺后對油品計量數據的變化卻毫無察覺,沒有及時發現問題。
(5)覆土油罐區沒有按新的《石油庫設計規范》配置消防水系統。
【對策措施】
(1)必須對油庫、加油站、關鍵裝置、要害部位進行全面檢查,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隱患、堵塞漏洞,嚴防事故重復發生。
(2)領導干部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和“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全面強化安全管理工作。真正做到經常深入基層,搞好調查研究,及時發現、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安全工作不流于形式,避免出現安全管理失之以寬,失之以松的官僚主義現象。
(3)認真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全員“一崗一責制”,在進一步充實、完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一崗一責制”的基礎上,做到嚴考核,硬兌現。
(4)加強“三基”工作,夯實安全管理基礎。要突出抓好隊伍建設,在企業深化改革中,強化職工的法制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及時了解和掌握職工的思想動態,發現職工隊伍中存在的思想問題,真正把思想工作落實到基層。
2004年4月24日22:10左右,因盜竊汽油引發某油庫6號覆土汽油儲罐火災,直到25日20:30 明火被撲滅,又由于巷道內溫度較高,在26日晨,2號罐及南側巷道入口處出現復燃。火災發生后,消防人員立即采取向油罐壁外空間及巷道內注入泡沫液和填土封閉主巷道與各油罐分巷道的隔離措施,至26日15:00大火被徹底撲滅。
此次事故造成6號覆土汽油儲罐及部分設施報廢,損失汽油1 千多噸,直接經濟損失316.89萬元。
【事故原因分析】
1 直接原因
盜油分子在盜油時,采用的自制工具產生靜電火花,引燃油罐內油氣。引起油罐著火的條件及主要原因有:一是盜油分子采用導電性差的聚乙烯塑料吊桶、棉制背包帶拉繩和在油罐量油孔內反復提放,造成了靜電積聚;二是自制聚乙烯塑料吊桶內鐵質封頭靜電電容較大,且充電面積大;三是吊桶與量油管間間隙小,吊桶直徑100 mm,量油管直徑157~200 mm,塑料吊桶與鐵質封頭間又有固定連接的4個等距離外露鋁鉚釘,在放吊桶晃動時,當鋁鉚釘與油罐量油管間隙達到1~2 mm時,導致靜電火花放電;四是在量油管內反復提放吊桶,原有工況改變,致使油氣濃度達到爆炸極限,盜油分子在向罐內提放吊桶時,由于靜電放電產生局部閃爆,引燃罐內油氣。
根據公安消防部門調查取證,火災發生時,火焰首先從罐內至量油口噴出,盜油分子只有額頂部頭發有灼烤痕跡,其他部位均無損傷。由此,專家認定鋁鉚釘與油罐量油管之間靜電放電是導致罐內著火的直接原因。
2 間接原因
(1)油庫的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盲區,安全生產責任制和“一崗一責制”不落實,油罐區值班人員不履行職責,對外來人員進入罐區既不辦理手續,也不登記,甚至讓農民進庫區種莊稼,庫區的管理制度、門衛制度形同虛設。
(2)在企業的快速發展和持續改革中,忽視了對職工的思想、法紀和職業道德教育。有人盜油在油庫早有耳聞,也有反映,但油庫、石油分公司都因思想麻痹,沒有高度重視,也沒有果斷采取強有力的措施,最終釀成重大事故。
(3)檢查監督制度不落實。對油罐區管理未按規章制度的要求進行巡檢和定期崗檢,工作不深入,監督檢查責任不到位,對罐區的管理失控,使盜油者有機可乘。
(4)在油品計量制度執行上存在嚴重問題,計量員工作懈怠。據盜油分子交代曾一次性盜油達700 kg,而計量員檢尺后對油品計量數據的變化卻毫無察覺,沒有及時發現問題。
(5)覆土油罐區沒有按新的《石油庫設計規范》配置消防水系統。
【對策措施】
(1)必須對油庫、加油站、關鍵裝置、要害部位進行全面檢查,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隱患、堵塞漏洞,嚴防事故重復發生。
(2)領導干部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和“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全面強化安全管理工作。真正做到經常深入基層,搞好調查研究,及時發現、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安全工作不流于形式,避免出現安全管理失之以寬,失之以松的官僚主義現象。
(3)認真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全員“一崗一責制”,在進一步充實、完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一崗一責制”的基礎上,做到嚴考核,硬兌現。
(4)加強“三基”工作,夯實安全管理基礎。要突出抓好隊伍建設,在企業深化改革中,強化職工的法制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及時了解和掌握職工的思想動態,發現職工隊伍中存在的思想問題,真正把思想工作落實到基層。
本文標簽:因盜竊汽油引發“4·24”汽油儲罐重大火災事故
* 由于無法獲得聯系方式等原因,本網使用的文字及圖片的作品報酬未能及時支付,在此深表歉意,請《因盜竊汽油引發“4·24”汽油儲罐重大火災事故》相關權利人與機電之家網取得聯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