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年度全省安全監管系統行政執法情況的通報
黑安監發〔2013〕9號
各市(地)、省直管縣(市)安全監管局,省農墾總局、森工總局安全監管局:
根據各地安全監管局上報的《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情況季度報表》,現將全省2012年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情況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2012年度,全省安全監管系統共實施行政處罰4763起,同比增長15.97%。其中經濟處罰1895起,同比下降13.86%,罰款4113.65萬元,同比增長15.76%(其中日常罰款1759起,罰款1823.44萬元);責令停產停業398起,同比下降9.95%;暫扣和吊銷許可證184起,同比增長26.90%。
(一)經濟處罰力度較大的市級(含所屬縣區)安全監管局:哈爾濱(1696.73萬元)、雞西(414.32萬元)、牡丹江(338.17萬元)、齊齊哈爾(314.80萬元)、大慶(229.00萬元)、佳木斯(204.20萬元)。
(二)經濟處罰金額同比增長較快的市級(含所屬縣區)安全監管局:鶴崗(301.36%)、牡丹江(170.43%)、大慶(146.50%)、佳木斯(73.34%)、雞西(54.48%)、大興安嶺(34.88%)、哈爾濱(23.57%)、省農墾總局(15.05%)。
(三)日常監管處罰力度較大的市級(含所屬縣區)安全監管局:雞西(414.32萬元)、哈爾濱(245.03萬元)、齊齊哈爾(148.80萬元)、省農墾總局(147.71萬元)、雙鴨山(137.61萬元)、鶴崗(129.48萬元)、大慶(103.70萬元)。
(四)經濟處罰力度較大的市級安全監管局:哈爾濱(410.26萬元)、雞西(308.90萬元)、牡丹江(287.29萬元)、齊齊哈爾(195.90萬元)、佳木斯(180.40萬元)、大慶(120.50萬元)。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伊春、七臺河、綏化、黑河、省森工總局經濟處罰金額同比下降;二是哈爾濱、牡丹江、綏化日常罰款金額同比下降;三是在文書填寫和報表質量等方面有待進一步規范和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科學合理編制安全生產監管年度執法工作計劃。按照要求,結合本地實際,認真編制2013年度執法計劃,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報上一級安全監管局備案,并嚴格按照執法計劃實施年度安全監管執法,確保執法計劃落實執行到位。
(二)充分發揮專門執法機構的職能作用。采取執法機構同業務部門聯合執法等措施,進一步強化專門執法機構的執法檢查,發揮專門執法機構在日常執法檢查中的職能作用,加大現場執法檢查力度,發現違法行為要嚴格查處。
(三)認真貫徹國家和省加強行政執法工作的新要求。認真貫徹國家和省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安全監管工作會議精神,統籌謀劃全年行政執法工作,進一步強化行政執法措施,推動行政執法深入健康開展。
黑龍江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3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