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縣處置突發集中式飲用水源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為及時、高效、有序地處置突發集中式飲用水源污染事件,保護群眾身體健康,最大限度地減輕損失,維護社會穩定,結合我縣實際,制訂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飲用水源保護管理條例》、《四川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成都市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突發環境污染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訂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雙流縣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發生的突發飲用水源污染事件,適用于本預案。
(一)因自然災害影響而造成的危及人體健康的飲用水源污染事件;
(二)危險化學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在生產、經營、貯存、運輸、使用和處置中發生的爆炸、燃燒、大面積泄漏等造成的飲用水源污染事件;
(三)影響飲用水源水質的其它突發污染事件。
三、工作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把保障群眾身體健康作為工作的首要任務;堅持“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屬地為主,分級響應”的原則,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合作,采取有力措施,及時消除突發集中式飲用水源污染的影響,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確保社會穩定和環境安全。
四、指揮機構及職責
成立雙流縣處置突發集中式飲用水源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將其并入雙流縣處置公共突發事件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
指揮長:縣長。
副指揮長:分管環保的副縣長和分管水務的副縣長。
成員單位:縣環保局、縣水務局、縣衛生局、縣公安局、縣公安消防大隊、縣城管局、縣委宣傳部、縣廣電局。
指揮部下設三個小組:
(一)污染監控組:由縣環保局人員組成,主要負責污染源的監測和監控。參與污染程度、危害范圍、事故等級的判定,為縣政府是否啟動《全縣公共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提出建議;根據現場監測、調查結果及有關專家的指導意見,確定事件處置的技術措施和處置方案,并指揮污染物的處置工作;為縣政府發布公共信息提供科學的監測數據和建議。其職責與《雙流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相關規定對接。
(二)應急處置組:由縣水務局牽頭,縣衛生、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門配合,切斷污染源,保障臨時飲用水供應。其職責與《雙流縣城鎮自來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相關規定對接。
(三)宣傳組:由縣委宣傳部牽頭,縣廣電局、雙流電視臺、雙流新聞中心等部門配合,組織宣傳教育,提高群眾自我保護能力;加大對新聞媒體的管理,監督其按規定提供公共信息。
五、突發集中式飲用水源污染事件處置程序
(一)迅速上報情況,啟動《縣城鎮自來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二)立即截斷取水,停止供水;
(三)發布預警信息;
(四)通報下游關閉自來水廠,作好應急準備;
(五)迅速啟動備用水源,提供臨時供水;
(六)實施應急監測;
(七)切斷污染源;
(八)協調增供上游來水,稀釋水體污染物;
(九)根據不同污染原因,采取相應技術措施,消除污染;
(十)發布解除信息;
(十一)恢復取水和供水;
(十二)結案歸檔。
六、處置突發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污染事件職責分工
發生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污染事件,縣環保局、縣水務局必須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進行評估,并于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有關情況,經指揮長批準后,啟動本預案。
(一)縣政府發布飲用水源污染事件預警信息;污染消除后,發布解除信息。
(二)縣水務局組織水源受污染的水廠切斷取水,停止供水,啟用備用水源;組織水廠協同縣公安局消防大隊、縣城管局和成都市水廠,實施臨時供水;對取水口上游河道沿線進行排查,切斷污染源;協調有關部門增供上游來水,稀釋水體污染物。
(三)縣衛生局負責對臨時供水車輛進行消毒,并對恢復供水后的供水管道水質進行監測,確保水質安全。
(四)縣公安局負責為臨時供水車輛提供交通保障,確保運輸線路暢通及社會穩定。
(五)縣環保局負責對飲用水源及污染帶進行應急監測;為縣政府是否啟動《全縣公共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提出建議;確定處置的技術措施和處置方案;為縣政府發布公共信息提供科學的監測數據和建議。
七、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本文標簽:某縣處置突發集中式飲用水源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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