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副市長帶隊督查市級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整改工作
日前,紹興市副市長廖卷清在紹興消防支隊長陶李華等市級主管部門領導陪同下,對新昌縣市級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新昌國貿實業有限公司整改情況進行督查。
新昌國貿實業有限公司位于新昌縣人民中路,地下一層為停車場、配電房、鍋爐房、泵房,一至二層為超市、肯德基,三層為餐飲、酒吧,四層為桑拿、足浴及客房,五層為客房。2006年2月27日在監督檢查中發現該建筑內自動報警、噴淋滅火系統使用不正常,地下室無噴淋,為此,新昌消防大隊下發了《重大火災限患限期整改通知》責令該單位于2006年12月30日前改正。檢查當天,該單位正在改裝自動報警、噴淋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廖卷清副市長實地檢查后,要求該單位一定要加快消防設施改進,預防火災發生。
廖副市長囑咐陪同檢查的新昌縣政府領導,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整改,責任在當地政府,必須不折不扣地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消防工作責任重于泰山,要以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整改為契機,層層落實消防責任制及各項措施,加強重點單位的檢查、督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努力為打造平安紹興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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