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月至9月中旬,我縣連續發生了3起鍋爐嚴重缺水事故,事故發生的原因令人深思,希望引以為戒。
事故1:遼中縣某賓館,DZL1-0.7型鍋爐。事故發生時間:元月5日晚8:30分。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司爐工違章違紀,鍋爐運行時離崗外出喝酒玩耍。元月5日下午4點左右,該賓館司爐工田××正在司爐時,有幾個年青小伙子來到鍋爐房。田××一見他們,高興極了,又是說笑又是打鬧。約半個小時,該賓館餐廳負責人來到鍋爐房,通知田××送汽蒸飯蒸菜。田××打開蒸汽閥送汽時,一年青人對田××建議道:“閥門開啟就得了,咱們哥兒們到外面干一杯去?!碧铩痢谅犃?,滿口答應。他走時,先將通往熱水箱的蒸氣閥門打開送汽以加熱水,爾后關小鍋爐鼓風機和引風機,停了爐排,從鍋爐中部看火門處往爐膛內添了約50公斤煤。他完成了上述工作,卻未向鍋爐補充一點水。在伙伴們的催促下,田××將鍋爐房大門一鎖,與哥兒們一道玩耍去了。他們在一小餐館內你一杯我一杯干得可歡啦!直到晚上8點左右,他想起該送熱水到各房間旅客要洗澡時才醉醺醺地趕回鍋爐房。他來到鍋爐房,見熱水箱內水還未熱,便添煤又加大鼓風,忙得不可開交。據調查,田××從下午4點左右司爐到晚上8:30分左右,沒有觀察水位表,也沒有向鍋爐內加一點水。直到旅客部負責人來到鍋爐房要田××送熱水,無意中發現水位表中沒有水位顯示,且有一種難聞的焦味時,田××才悄然大悟,于是便不管三七二十一,啟動水泵便向鍋爐內進水。結果造成鍋爐煙管脹頭全部脫脹漏水;鍋筒、水冷壁管嚴重過燒,所幸地是鍋爐沒有發生爆炸。
教訓:司爐工是鍋爐的主要操作者,鍋爐運行時的安全,全靠司爐工。國家不少文件法規規定:司爐工在當班過程中要認真操作,不得離崗,不得酒后上崗。田××無視這些法規,實在是可悲的!當然,該賓館領導對鍋爐房的安全管理不重視也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一個因素。據調查,該賓館鍋爐自安裝使用以來,領導很少到鍋爐房檢查鍋爐安全使用情況,對司爐工的安全教育幾乎是沒有過問,只是要汽要熱水時才到鍋爐房催一催。由于領導的不重視,使得司爐工田××的膽子變大了,曾多次在鍋爐運行時到外面玩耍喝酒。如果該賓館的領導對鍋爐安全使用有一個較高的認識,加強對司爐工的管理,經常巡回檢查,事故是可以避免的,鍋爐損壞的程度也許要小些。
事故2:遼中縣某招待所,CZW0.5-0.7型鍋爐。事故發生時間:4月17日下午5:30分。事故發的主要原因是該所領導安全意識淡薄,安排無證人員上崗。4月17日上午10點,該所有證司爐工覃×向所領導請假下鄉走親戚。為了保證用汽用水,所領導便安排炊事員馬××司爐。馬××沒有操作過一天鍋爐,僅在平時到鍋爐房看過覃×操作過鍋爐。據調查,馬××除了對怎樣啟動引風機和鼓風機,向鍋爐內添煤有所了解外,其它方面就一無所知了。馬××10點鐘開始司爐,約1個小時將中飯蒸熟,并將水沖開,爾后便停爐回家休息了。他離開時,既沒有查看水位表,也沒有向鍋爐加水。下午5點上班后,馬××同樣不查看水位表就將鍋爐投入運行。直到運行了約半個小時,馬××才想起向鍋爐進水。結果使鍋爐煙管脹頭全部脫脹漏水。
教訓:國家曾明文規定:鍋爐是具有爆炸危險的特種承壓設備,司爐工是特殊工種,司爐工不經培訓不得上崗操作。司爐工不經培訓考核,就不懂得鍋爐的安全性能,就不能有效地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事故發生后,縣勞動局鍋爐科曾就鍋爐安全操作技術方面的內容對馬××進行了考問,結果是一問三不知。問他,司爐時為什么那么長時間不向鍋爐加水時,他回答:“接班時鍋爐內有水,我何必要加水哩!”更可悲的是,問他鍋爐嚴重缺水后怎樣處理時,他回答十分干脆:“啟動水泵加水!”。再問所領導為什么要安排無證人員司爐時,所領導回答:“燒鍋爐就是那么回事,添煤加水誰都會!”試想,有這樣的領導,有這樣的人員上崗司爐,哪有不出事故的道理!
事故3:遼中縣某廠,DZL2-1.25型鍋爐。事故發生時間:7月15日上午7:30分。事故原因是該廠領導只抓生產不講安全,排污閥泄漏不更換。據調查,事故發生前一個月,司爐工就發現鍋爐停爐壓火后,水位自然下降。鍋爐運行了一段時間后,鍋爐水位下降得更厲害。司爐工檢查后發現左集箱有一只排污閥損壞,另一只泄漏。為此,該廠4名司爐工聯名向廠主管領導反映,要求更換排污閥。但廠領導不予理睬。據調查,該廠司爐工曾先后5次向廠領導進行了反映,但得到的答復是:生產任務緊,資金緊張,能對付就對付。司爐工在向廠領導反映不起作用的情況下,不得不向當地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反映,當地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及時派人到該廠,經檢查,確認司爐工反映的問題屬實,向該廠下達了《鍋爐整改通知書》。該廠領導收到通知后,心里很不高興,表面上同意整改,但等安全監察人員走,便對司爐工大加指責,并要扣除所有聯名上報情況的司爐工的當月工資。還威脅說,如果誰停運鍋爐就叫誰下崗!在廠領導的壓迫下,司爐工不得不將鍋爐帶病運行,為事故的發生留下了隱患。7月13日,廠部宣布全廠14日休假一天!鍋爐理所當然地壓火停運。15日早7:30分,該廠司爐工張××上班后,發現鍋爐已無水位,爐膛內的火復燒,便采取“叫水”的方法,判斷鍋爐已嚴重缺水。于是張××實行了緊急退火。待鍋爐冷卻后,將左集箱排污閥拆除盲死試壓,發現鍋爐煙管脹頭除3個未漏水外,其余均脫脹漏水。
教訓:發現隱患不整改,這是該廠領導只抓生產不講安全的糊涂表現。他們不懂得安全就是效益,事故是最大的浪費這一哲理。如果廠領導明智一點,花錢換上新排污閥。哪會出現停產10天,造成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10萬余元!該廠領導這種發現隱患不整改,強迫司爐工將鍋爐帶病運行的行為,實屬違章指揮。雖然該廠司爐工向廠領導和當地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部門反映了問題,但未做到堅持原則,屈服于壓力,沒有停止鍋爐運行。如果該廠司爐工能抵制廠領導違章指揮的行為,事故也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事故教訓的深刻的,它告戒人們:加強司爐工的管理,使之做到遵章守紀,提高鍋爐使用單位領導的安全意識,是當前的主要任務,切不可松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