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噸大卡車上海被竊 法院判停車場不賠償
一輛掛有河北省牌照的10噸大卡車停放在本市某停車場內不翼而飛,為此,車主馮女士狀告停車場未盡保管職責,要求法院判令停車場賠償車輛近19萬元的車款及6萬元的營運損失。日前,上海市二中院終審駁回了她的上訴,維持原判,判決停車場不負責任。
2003年10月21日,家住河北省唐山市的馮女士隨司機李某駕駛貨車來滬,將車停放在位于本市真南路上的某停車場內,停車場則按每天30元的標準收取停車費用。24日早晨,馮和李去停車場取車時,發現不見車輛蹤影,便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并找停車場交涉。
在幾天前的8月5日,北京西城法院對一起停車場丟車案作出了一審判決。法院判決停車場的管理者北京公聯順達智能停車管理有限公司賠償車主黃女士6.1萬元丟車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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